近日,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宗委组成督查组先后到个旧、开远、建水对红河州重大历史事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对每年按时发放特殊生活困难补助领取和发放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深入基层,认真了解掌握情况,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督办政策落实,督促规范管理,与基层人员进行了面对面沟通。督查组对3县市重大历史事件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肯定,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台账,对群众诉求及时回复处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排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时足额拨付发放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支出、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