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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积极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司法行政机关基层阵地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3/20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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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西县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司法行政行业特点,分“五步走”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活动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司法行政机关基层阵地,推动形成民族和谐的精神家园。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构建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分工抓,指定专人组成工作机构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泸西县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指导思想,定准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活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进机关”活动动员会,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部署,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指导,事后有总结,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着力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机关创建氛围。县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每周例会集体学习,充分利用机关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展板、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努力营造全局干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争创示范单位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结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流动人员重点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内容,努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民族宗教法律素质。将部分少数民族村干部、中小学“双语”教师聘任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员或普法志愿者,到少数民族村寨开展“双语”普法宣传。围绕南盘江沿岸扶贫综合开发工作规划,因地制宜地深入南盘江沿岸向阳、三塘、永宁三乡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村寨群众中召开群众会、座谈会、法制教育培训会等,宣传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

  四是加大调解力度,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围绕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对各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快速掌握情况,稳住局面,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安全稳定。

  五是开展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群体合法权益、保持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全县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聚集村寨开展系列进村入户法律服务宣讲活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在全县少数民族聚居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维护民族聚居地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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