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环保砂石料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环保砂石料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街道红土坡云彩山 | 建设单位 | 云南子福实业有限公司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昊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利用废弃石料、石材及与具有合法开采权、生产石料资质的公司合作,采用破碎机、制砂机、圆振筛等设备新建一条150万t/a砂石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成品砂100万吨、公分石30万吨、瓜子石20万吨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场地内场地平整、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建设过程产生的施工粉尘、车辆尾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以及施工过程对周围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切割及焊接废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依托项目现有池子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①有组织粉尘 破碎+制砂工段在破碎机和制砂机上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效率为80%),通过多管道并联的方式由1台风量为30000m3/h的风机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5%)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处理效率60%的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②无组织粉尘 仓库设置四面围挡(预留车辆进出工作面)+顶棚,在仓库顶部设置广角喷雾头进行喷雾降尘,并在原料与成品装卸、给料和输送时喷雾降尘同步开启,车间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建筑围挡削减后,呈无组织排放。 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路面清扫、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 2.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洗砂废水经过浓缩锥和压滤机处理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屋面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喷雾降尘,地面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经洗车池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个旧市福源采选厂已建25m³的总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运营期废水能得到合理处置,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方式。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以此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降粉尘、布袋收集尘定期清理,与成品砂一同外售;压滤泥饼堆放在压滤工段车间作为副产品外售;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初期雨水收集池、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至压滤机进行脱水处理得到泥饼,作为副产品外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