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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耕方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4-16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云南耕方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弥勒市福城街道中以则社区张冲沟北面建设单位云南耕方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5593.36m2(约为8.39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600m2,通过租赁并装修改造红河合迪商贸有限公司煤炭仓储转运项目内已建的闲置厂房,并在闲置厂房西侧空地新建腐殖酸堆场后,实施项目的运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腐殖酸堆场、生产加工车间(可分为原料暂存区、破碎区、发酵区、打包区、成品暂存区)及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运营规模可达年生产有机肥1万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及引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NH₃H₂S、臭气浓度等,本次评价对项目废气及其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及达标排放进行了分析,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均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结合对比分析及估算模式预测分析,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及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非雨天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发酵加工;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使用红河合迪商贸有限公司煤炭仓储转运项目内已建的油水分离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使用,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管道软连接、定期检修、建筑物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昼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故夜间无影响,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布袋由厂家及时更换,当天带走处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密闭沉降粉尘、不合格品、渗滤液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等,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分类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加工;废旧包装材料经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5m²),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和土壤,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因此,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暂存带来的泄漏、火灾爆炸和次生环境污染风险,虽然项目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1)破碎机、滚筒筛、混料机、搅拌机、筛分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5套,收集效率约为80%)+风机(1台风机风量为10000m3/h),最终引入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除尘效率约为95%,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腐殖酸堆场、生产加工车间等均采用彩钢瓦顶棚+四面围挡(仅留出入口)的可密闭构造,且腐殖酸堆存过程中采用防尘网遮盖;发酵过程中添加带有除臭功能的菌种,并对生产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发酵区加强除臭剂的喷洒频次;皮带运输采取全密闭措施;道路及时清扫、软管洒水降尘,限速行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种植高大乔木等。

(二)地表水

(1)项目实施雨污分流,设雨污分流管网1套;生产车间西南侧设初雨水收集池1座,规模约为4m3,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非雨天可回用于洒水降尘。

(2)项目渗滤液经渗滤液池(1座,规模约为2m³)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发酵加工。

(3)项目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使用红河合迪商贸有限公司煤炭仓储转运项目内已建的油水分离器(1座,容积约为0.1)、化粪池(1座,容积约为3)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管道软连接、定期检修、建筑物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

(四)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密闭沉降粉尘、不合格品、渗滤液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等,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分类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加工。

(2)项目废布袋由厂家及时更换,当天带走处置;项目废旧包装材料经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3)项目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5㎡),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必须进行重点防渗,具体防渗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发酵区、渗滤液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⁷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¹⁰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腐殖酸堆场、加工车间其他区域、雨水收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⁷cm/s;道路等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对危废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予消除;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贮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进行基础防渗处置,设置废矿物油泄漏堵截设施,加强危废贮存的记录、管理,设置规范化标识标牌、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4)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准备好沙袋、砂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可正常运转。

(5)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承诺书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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