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1)破碎机、滚筒筛、混料机、搅拌机、筛分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5套,收集效率约为80%)+风机(1台风机风量为10000m3/h),最终引入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除尘效率约为95%,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腐殖酸堆场、生产加工车间等均采用彩钢瓦顶棚+四面围挡(仅留出入口)的可密闭构造,且腐殖酸堆存过程中采用防尘网遮盖;发酵过程中添加带有除臭功能的菌种,并对生产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发酵区加强除臭剂的喷洒频次;皮带运输采取全密闭措施;道路及时清扫、软管洒水降尘,限速行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种植高大乔木等。 (二)地表水 (1)项目实施雨污分流,设雨污分流管网1套;生产车间西南侧设初雨水收集池1座,规模约为4m3,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非雨天可回用于洒水降尘。 (2)项目渗滤液经渗滤液池(1座,规模约为2m³)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发酵加工。 (3)项目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使用红河合迪商贸有限公司煤炭仓储转运项目内已建的油水分离器(1座,容积约为0.1m³)、化粪池(1座,容积约为3m³)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管道软连接、定期检修、建筑物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 (四)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密闭沉降粉尘、不合格品、渗滤液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等,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分类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加工。 (2)项目废布袋由厂家及时更换,当天带走处置;项目废旧包装材料经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3)项目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5㎡),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必须进行重点防渗,具体防渗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发酵区、渗滤液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⁷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¹⁰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腐殖酸堆场、加工车间其他区域、雨水收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⁷cm/s;道路等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对危废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予消除;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贮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进行基础防渗处置,设置废矿物油泄漏堵截设施,加强危废贮存的记录、管理,设置规范化标识标牌、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4)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准备好沙袋、砂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可正常运转。 (5)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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