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莲花山风电场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莲花山风电场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红河州个旧市老厂镇对门山村一带 | 建设单位 | 华电个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安装6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电机组和12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5MW,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28997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763h。项目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共18台箱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项目永久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为暖性石灰岩灌丛,杂草类草丛;永久占用的人工植被包括柳杉人工群落、人工牧草地。永久占用的各类植被比例均较小,且物种相对简单,不占用珍稀濒危植物,工程建设不会导致调查区植物种群数量的明显减少,种群结构的明显改变,更不会导致物种的灭绝。在工程建成后,植被植物恢复进程中,应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尽量采用一些乡土植物进行恢复。(2)对动物的影响施工期对评价区内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工程施工占地,人类活动增加,减少了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施工期如处在野生动物的繁殖季节,甚至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殖繁衍。另一方面体现在由于工程占地导致了野生植被损失,减少了其栖息地与食物资源,施工活动的增加以及对区域生境的扰动,会对评价区动物的分布格局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项目运营一定时期后,沿线野生动物的环境适应能力发挥作用,可以逐渐恢复其正常生活。应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及分割影响,加强环境宣传及施工管理,在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置减速标志和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将野生动物保护及管理要求纳入招标中。进入场区的车辆应减速慢行,遇到野生动物横穿道路,应减速或停驶。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混凝土用棉被养护;水分被混凝土吸收和蒸发,不会产生积水和污水;设置移动式卫生间,用于收集施工现场人员产生的排泄物,定期清运用作农肥,并在工程结束后进行拆除,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交通运输扬尘。经采取粉质材料封闭运输,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等环保措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及程度。且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完成以及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噪声影响。经调查分析,本项目不会对居民点造成持续机械施工噪声,因此工程昼间施工和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的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产生7.83万m³弃渣,运至规划弃渣场合理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个旧市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混凝土养护棉被由专业回收企业回收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风机运转时发出强大的噪声,与风力发电场的工作人员的活动叠加,对风电场和周围的鸟也会造成一定的干扰,这些干扰使鸟类远离风电场活动。还会干扰繁殖鸟类的活动,使鸟类的营巢成功率下降。鸟类的繁殖是其生活史的重要阶段,晚成鸟育雏期亲鸟频繁往返于巢与觅食地之间,而且飞行高度通常在鸟撞风机的高风险区,亲鸟一旦发生意外,当年繁殖失败。本项目不涉及云南省候鸟迁徙通道重点区域范围,项目建设对候鸟迁徙影响较小。 2.地表环境影响 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行期间依托已建莲花山升压站工作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叶片扫风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和升压站电气设备噪声。经预测,风机周围噪声随风机距离的增加而减小,风机噪声在500m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2008)1类区夜间标准限值。为保护周边居民不受风机噪声影响,环评要求设置500m的噪声防护距离。升压站设有围墙,运行期升压站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的风力发电机组;加大场内公路的维护力度,使路面保持平整,尽量减少因路面坑洼不平而产生的噪声;加强风机运行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运行期间风机噪声监测,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妥善处理合理居民诉求;设置500m的噪声防护距离,风机建设前向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报备,提出风机机位500m范围内不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功能区。 4.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检修废油、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检修废油、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妥善处置;项目在每个箱变压器旁设置一个集油池,容积不小于3.4m3,主变压器周边配套设置一套主变压器排油系统,主变压器排油系统包括主变集油坑、排油检查井、排油管道、事故油池和水封井,排油坡度不小于1%,主变集油坑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37m3,集油坑有效容积应不小于7.4m3,并在事故油池内采取油水分离措施。 5.电磁环境影响 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6.环境风险分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为升压站变压器油泄漏、危险品库检修废油泄漏。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工程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