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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五一”劳动节出游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4/2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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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五一”假期将至,为使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顺畅、舒心的假期,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温馨提示您:

  1.非必要不出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

  2.参团旅游选择合法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约定各种事项。核对所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盖有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收款单位和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是否一致。

  3.理性消费,拒绝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降低消费风险等。

  4.不轻信虚假宣传、不一味追求廉价、不盲目跟风购买,拒绝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户外活动、康养活动、赛事活动等为噱头的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

  5.自由行出行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县(市)和所途经县(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4月25日起,所有进入或返回红河州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州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4月25日起抵红河州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红河州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检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4月25日起抵红河州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6.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耐心配合景区或酒店等旅游企业做好体温测量、扫码等工作,并规范佩戴口罩。在景区或公共区域内,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旅游中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应停止游览并及时到最近的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佩戴口罩,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

  7.到收费景区游玩时请到售票点购买门票后进入景区游玩,不可贪小便宜,由“当地人”带领走小路进入景区,这基本都是“坑”。

  8.请勿擅自前往景区暂时关闭或正在施工的景点内游玩。

  9.在景区游玩时请勿吸烟,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10.旅途中,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11.旅途中遭遇涉旅纠纷,游客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红河州或县市旅游投诉电话。

  此外,云南省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在红河州期间对所购的旅游商品不满意,自购买之日30天内,达到退货条件,凭有效凭证,可申请无理由退货。在红河州辖区内购买的旅游商品,退货详情可咨询红河州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电话400-756-7778,也可拨打购买地旅游投诉(咨询)电话,还可扫描“游云南”APP二维码,在平台发起退货申请,将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您服务。

  州级及各县市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州级:0873-3055370

  个旧市:0873-2181923

  弥勒市:0873-6134777

  红河县:0873-4621450

  建水县:0873-7620895

  屏边县:0873-3046004

  泸西县:0873-6621508

  开远市:0873-7123211

  河口县:0873-3425399

  元阳县:0873-5643200

  石屏县:0873-3064590

  蒙自县:0873-3727680

  金平县:0873-5228990

  绿春县:0873-42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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