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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整合资源 社保经办更便捷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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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理顺全州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流程,红河州归类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强基金安全风险防控,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

  立足实际,集思广益。为确保各级社保经办业务整合取得实效,于今年5月开始起草《指导意见》,结合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和各县市当前社保机构设置现状,建议将原来按险种分散管理的各业务经办整合,参照州社保局设立模式规格,组建县市社会保险局。

  设岗定责,权责明晰。按照《关于理顺整合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管理部门设置上,在不考虑人员身份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各险种业务经办的共性和特点,统筹考虑社保经办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机构整合中应设置公共业务、待遇支付、社会保险稽核、财务统计和综合管理等5个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实行综合柜员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选岗调配,稳定思想。《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县市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改革。截至目前,石屏县、建水县、个旧市、河口县已经组建了社会保险局,其余县市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中,石屏县采取“自荐者优先、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临近退休年龄者优先”的“三优先”选岗方法,将29个岗位让在岗的23名干部职工进行选岗后,再结合个人特长、工作经历优势等方面综合考虑其适合岗位进行岗位调配。针对部分调配不满意的职工,由局领导进行谈话,做其思想工作,进一步稳定了干部职工思想。

  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机构整合后,各县市从原有各经办机构的“单打独斗”转变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协同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业务经办流程和审核手续,不相容岗位设置得到落实,确保每项业务有经办、有审核,促进经办流程严谨有序,有效提高依法经办、依程序经办的水平和能力。此外,县市社保大厅环境进一步升级优化,按照办理事项类型、办理对象、办理环节等设置了醒目的标识牌,展现出区分明确、群众至上的浓厚服务氛围,进一步优化减少社保服务中间环节,将逐步形成便民高效的“大社保”管理服务体系。

  通过业务整合,契合了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为综合柜员制改革提供了可能,顺应了“放管服”改革,为下一步形成便民高效的“大社保”管理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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