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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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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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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十四五” 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8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现将《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任务分解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中医药工作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切实增强做好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抓好“十四五”期间全州中医药发展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中医药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为健康红河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新贡献。

  二、对标对表,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全州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大任务,对标对表《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任务分解清单》,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州卫生健康委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统筹谋划好各阶段工作,把《规划》的总体部署分解为年度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估的工作任务,转化为具有基础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政策、工程和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地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各县市、州级有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本地本部门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定期研究中医药发展工作,不折不扣推动《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到2025年,全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中医药发展政策和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在健康红河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强化督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高效实现

  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将中医药发展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体谋划、高位推进,统筹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产业升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科研创新、中医药文化弘扬普及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要强化督导落实,做好必要保障和日常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作用,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倒逼工作任务落实见效,不断推动规划实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各县市、州级有关责任单位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要将本地本部门中医药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报州卫生健康委,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智、许素,3732617,联系邮箱:zwjwzyk@163.com

  2023年3月29日

  (此公开发布)

序号

工作任务及措施

责任单位

备注

一、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1

加快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设好红河州中医医院,支持州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行动。到2025年,将州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养生养老为一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领全州大健康产业协调发展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补齐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办医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新建一批县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及县域医共体,支持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国医堂。

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四五”行动计划。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支持不少于23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建设不少于40个“示范中医馆”,支持不少于125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支持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组织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不少于医院床位总数的5%。到2025年,力争95%以上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

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5

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室,规范开展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中医治未病服务,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规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和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建设不少于 1 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 20 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力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州卫生健康委

 

6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签约服务,持续开展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逐步提高覆盖率。

州卫生健康委

 

7

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试点,在儿童健康保健、妇女产后康复中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

 

8

增强疾病诊疗能力。推进中医医院晋级达标,将弥勒市、泸西县、开远市、蒙自市、个旧市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90%以上达到国家基本标准,5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

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到 2025 年,力争申报建设 1 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2 个分中心,2 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州卫生健康委

 

11

围绕“院有专科、科有专病、 病有专药、人有专长”的目标,做优做强骨伤、肛肠、老年病、针灸、推拿、儿科、皮肤、妇科、脾胃病等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到 2025 年,建设不少于 13 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推广不少于 20 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所有县市设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州卫生健康委

 

13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不少于75%的二级中医医院和85%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建成1个省级中医康复示范基地。

州卫生健康委

 

14

加快提升中医药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中医药融入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总结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快建立传染病中医临床救治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15

推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和可转换传染病区、重症监护室建设。

州卫生健康委

 

16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专家队伍建设,制定完善一批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方案,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药品、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州卫生健康委

 

17

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完善中西医协同协作机制,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规范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中西医协同治疗和科研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水平,推动中西医协同协作治疗艾滋病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规范建立中西医协同多学科会诊制度,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艾滋病、阿尔茨海默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协同协作临床和科研联合攻关,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医诊疗人次占比等指标纳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

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科技局配合

 

三、持续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8

强化院校教育。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支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加强中医药专业建设,拓展专业设置,不断扩大中医药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调整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医疫病学教育,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卫生健康委配合

 

19

加强医教协同,强化职业院校中医临床教学职能,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提高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卫生健康委配合

 

20

加强中医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临床技能中心。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培养特色人才。组织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加大中医临床骨干人才培养力度。遴选培养不少于5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10名学科后备人才和8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

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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