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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二十三)

文章来源: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7/0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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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25批转办我州4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D53000020180629004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个旧市邮电巷解放路,有一个临时性农贸市场,已经经营3、4年了,市场内,有人收费,没人管理,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坑塘遍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个旧市办理,并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29日,个旧市在收到D530000201806290046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开云任督办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局长赵正田为责任领导,市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城区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邮电巷解放路临时交易市场为1996年8月洪灾发生后自然形成的开放式市场,属群众自发形成。该市场由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办理了营业执照,与周边环绕的中央华庭、邮电巷、龙树园等区域相互形成交叉重叠。广元公司承担管理、保洁等工作,该市场人员结构复杂,经营户较多,现分布在各条道路上的摊点约有熟食摊20个、活禽摊8个、肉摊40个、零星摊点250个、水果摊60个、蔬菜批发摊位35个、杂货摊60个,上述摊点混杂分布在总长901米的支、干道上,形成堵、乱、脏的状况。市场从早上8:00至下午17:00有6人上班清运垃圾,晚18:30后有4人清运垃圾。

  2018年7月1日,个旧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201801号),要求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解放路市场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坑塘遍地等问题。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2. 整改类型

  长期整改。

  3.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区域保洁工作,严格规范商户经营,保证市场垃圾“日清日净”,在每天4次清扫的基础上,再安排3人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清扫,保证市场清洁、整齐。

  (2)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对区域内沟渠清掏,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补修,保障排水畅通和路面平整,改善周边住户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

  (3)进一步加快“新冠商城综合项目”建设,待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对解放路临时市场进行整体搬迁、取缔,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开云  个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要求个旧市政府督促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大解放路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卫生保洁力度和保安巡查力度,实现市场及周边干净整洁。

  2. 要求个旧市政府督促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市场人员管理,对摊位清理整顿、划行规市。

  3. 要求个旧市政府按照规划和要求,加快推进“新冠商城综合项目”建设,“新冠商城综合项目”竣工后,及时对解放路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二、X53000020180629001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建水县城边放马坪一带土烧锰矿采用最原始的烧结方法,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学校,在督察组进驻期间仍在违法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29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201806290011号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县工商信局为责任单位,局长晏继伟为责任领导,临安镇政府、县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土烧结矿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一直以来,建水县高度重视对土烧结锰矿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2018年以来,在放马坪一带共发现6个土烧结锰矿点,分别是:建兴贸易公司烧结点、滇新铁合金公司烧结点、文涛堆场烧结点、华通锰业烧结点、放马坪矿产品交易市场烧结点、闽鑫贸易有限公司烧结点。发现烧结点后,建水县工商信局及时查处,6个土烧结锰矿点在接到此举报件之前已采取断电、封停等强制措施进行了关闭取缔,其中:建兴贸易公司烧结点于2018年2月1日关闭取缔;滇新铁合金公司烧结点于2018年5月30日关闭取缔;文涛堆场烧结点于2018年5月30日关闭取缔;华通锰业烧结点、放马坪矿产品交易市场烧结点于2018年6月5日关闭取缔;闽鑫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7日关闭取缔。

  接到此举报件后,2018年6月30日、7月1日,联合调查组对放马坪一带区域进行了详查,将排查范围扩大到建水县工矿企业聚集区。经调查核实,以上6个烧结点均已关闭取缔,未发现新增土烧结锰矿点。在关闭取缔后,不存在污染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在以后工作中,建水县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控,防止死灰复燃,以免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 整改类型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 整改措施

  (1)对建兴贸易公司烧结点、滇新铁合金公司烧结点、文涛堆场烧结点、华通锰业烧结点、放马坪矿产品交易市场烧结点、闽鑫贸易有限公司烧结点6个烧结点已进行了关闭取缔。

  (2)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排查,对巡查中发现土烧结锰矿的违法行为坚决采取断电、封停、责令停厂等强制措施,做到真关真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建水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永明  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要求建水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的巡查排查,对巡查中发现土烧结锰矿的违法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做到真关真停。

  2. 要求建水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已关闭取缔烧结点的监督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三、X53000020180629001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黑神庙坡工业园区的焦化厂长期排放黑烟,导致鸡街、沙甸、倘甸片区的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个旧市办理,并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29日,个旧市在收到X530000201806290019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洪任督办领导,鸡街镇政府牵头,镇长林海涛为责任领导,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沙甸区、鸡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焦化厂为个旧市富源煤焦化有限公司,前身为个旧市寰宾煤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2003年经原个旧市发展计划局〔2003〕27号文件批准立项,办理了营业执照(证号为:53250110000259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云WH安许证字〔2011〕0707)。2004年5月18日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红环〔2004〕59号)。2007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11年4月20日,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红环验许准〔2011〕7号)。

  2015年6月1日,该公司因成本增加、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原因,提交了《停产报告表》,实行自主性停产。原计划于2016年1月复产,但因市场原因,至今未恢复生产。根据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该公司2015年1季度正常生产期间,月用电量均超过20万kwh,至2015年二季度用电量开始下降,与正常生产期间比较,用电量已大幅度下降,自2016年9月至今,该厂未产生电量。根据个旧市日常巡查,自2015年6月16日,该公司生产设备已停运,至今未恢复生产,无长期排放烟气行为。

  2018年4月26日,该公司委托开远市物资回收公司拆除厂区生产设备及厂房,用于变卖偿还贷款。目前,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及其大部分附属设施已全部拆除,正在对剩余的1个过滤池进行拆除,同时进行厂区清理,现仅暂时保留2个烟囱,已不具备复产条件。

  在拆除过程中,因氧焊切割烟管时,引燃管道内残留的焦、渣,产生黑烟。经实地调查、询问,2018年5—6月共发生过3次,每次燃烧时间约20至30分钟。发生燃烧时,现场施工方及时用沙子进行了灭火应急处置,未造成安全事故。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要求个旧市政府督促个旧市富源煤焦化有限公司做好拆除工作中的防扬尘措施,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2. 要求个旧市政府积极引导个旧市富源煤焦化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土地,开展企业转型等有关工作。

  四、X530000201806290020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个旧市中山路十九号建材综合楼受7家餐饮食馆油烟的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个旧市办理,并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29日,个旧市在收到X530000201806290020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开云任督办领导,个旧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局长马春喜为责任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区办、环境保护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个旧市中山路十九号建材综合楼受7家餐饮食馆”,分别为吉惠全、阳关风味小吃、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等7户经营户,调查组认真查阅了7户经营户开业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的申请资料,均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通过对举报反映地点位置进行核查,吉惠全等7户经营户位于中山路十九号建材综合楼,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或风味小吃。现场检查时,鑫和源1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吉惠全、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6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5户安装了向上直排烟管,但因已损坏未及时维修,都未正常使用直排烟管;7户经营户均存在利用换气扇向外排放油烟的情况。

  2018年6月30日下午14:30,联合调查组对7户经营户进行了约谈。同时,由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个综执法字〔2018〕第44—50号)。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类型

  限期整改,长期坚持。

  3. 整改措施

  (1)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8条等规定,对7户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2)要求吉惠全、阳关风味小吃等7户经营户,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方案立即进行整改。

  (3)责令吉惠全、阳光风味小吃等6户经营户在餐厅厨房内加装产品质量合格的油烟净化器。

  (4)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等5户经营户对直排烟管进行维修加固,吉惠全、阳光风味小吃安装直排烟管。

  (5)要求7户经营户封闭厨房内利用换气扇向外排放油烟的直排口。

  (6)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能职责监督7户经营户进行整改落实。

  (7)个旧市城区办积极做好经营户与楼上住户的协调沟通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开云  个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要求个旧市政府督促7家经营户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减小油烟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 要求个旧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个旧市区域内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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