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红河州环境保护专栏>生态环境监管

红河州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2/23 10:55

浏览次数:

  一、监测情况 

  2024年1月,我州共监测2个在用地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蒙自市五里冲水库、菲白水库。 

  (一)监测点位 

  五里冲水库、菲白水库属湖库型水源,在水库取水口周边100米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五里冲水库2024年1月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补充项目5项和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未超标;菲白水库2024年1月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补充项目5项和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未超标。 

  红河州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3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