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50-0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35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杨洋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建议》的第249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各项部署,加快推进健康红河建设,州委、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健康红河”2030规划》,提出建设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共创、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运行体制,不断提高全州各族人民健康水平。2017年8月24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红河州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了“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动全州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我委已按照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程。二是努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对建立全州营养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出了明确要求。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和控烟限酒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有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建立运动处方库和运动干预路径,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有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州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4240382份,建立电子健康档案4183346份,建档率为90.13%。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各种常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居民死因监测等工作,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救治管理和救治工作力度,全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报告患病率达4.39‰。四是完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以控制传染病总发病率为目标,以提升全州人均期望寿命为核心,全面加强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做到稳中有降。五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抓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和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推进红河、绿春、金平、河口4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完成15个省级卫生乡镇、92个省级卫生村创建任务。六是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利用红河日报、“红河热线”、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累计播出健康公益广告14280次(州级1240、县市级13040),开展健康巡讲168场次,防止艾滋病知识宣传40次,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发放宣传材料96814份。
二、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上下联动、统一规划,将全州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监管,实施州县联合执法,全州238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监管,截至2018年5月30日,全州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26家,占47.31%,共立案查处38件,罚款金额26.5万元。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三是积极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逐步实施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及时和高效监控。四是健全药品监管机制,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和营养性药品、慢性病用药、抗生素、抗肿瘤及新特药按要求建立监控目录,进行专项监督,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量排名公示。五是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深入开展医用耗材等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健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行业清风正气。
三、健康扶贫工程全面实施。成立了政府和部门两个层面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状和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双目标”管理。全面启动因病致贫筛查工作,通过两轮大筛查,国办系统锁定的全州建档立卡因病致贫户43763户,按户计算因病致贫率32.49%。通过精准施策,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截至2017年12月,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病率下降到22.98%,因病致贫率减幅达44.72%,因病致贫户减少19570户,健康扶贫在扶贫攻坚和贫困人口减贫工作中的作用凸显。出台了《红河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将食管癌、胃癌等9类15个病种纳入首批实施救治的病种,并明确了9类15种病的报销比例。截至2017年12月,全州9类15种大病患病7074人,已救治7054人,救治率99.7%。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人口住院无需垫付医药费,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兜底四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报。
四、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我州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红河州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确保病人能够得到适宜治疗。分级诊疗坚持基层首诊,按照群众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鼓励大家先到家门口,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目前,在全州行政辖区内开展了以慢性病为主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并采取了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专科协作、技术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使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成为老百姓信任的“健康守门人”。努力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比例60%以上,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以上,州域内就诊比例95%以上的目标,全州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五、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推进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公立医院医师共同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以签约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开展工作有:建立和动态管理健康档案,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有关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采取讲座、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科学指导;根据签约服务对象类型和需求,以“分类服务、按需服务”为原则为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协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目前,全州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445个,签约居民1602200人,全州家庭医生签约率34.77%,重点人群签约率63.17%。
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含胃十二指肠溃疡、脑出血、心肌梗死、糖尿病、慢性胆囊炎、颈椎病等10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并要求各医院依据《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选择本院开展诊疗的技术相对成熟的病种,制定适合实际的临床路径。我州于2010年开展了临床路径的推广工作,并将实施临床路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二级公立医院70%的出院患者、三级公立医院5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DRGs付费),探索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确保医疗费用合理支出。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州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