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25-6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至2019年12月在职在编人数为27人,其中:公务员24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主要职能是从我州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以理顺组织体制,抓好开放办社,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
2、引导、组织和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州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3、根据红河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州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4、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州委、元素入侵 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中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
7、按照管理规范、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的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8、切实抓好全州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和广大农村增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济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9、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10、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年度工作任务
(1) 深入学习巩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工作。
(2)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优势,切实抓好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关于在深化综合改革中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3) 围绕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做强社企、夯实基础、
盘活资产、健全体系、发展电商、创新业态、提升能力、强化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4) 围绕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抓好《红河州
供销合作发展规划(2016-2020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系统2016—2020年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发展规划》《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扶持发展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和《红河州创新合作社带动农户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5) 围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抓好农民
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指导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和县市供销联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6) 围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妥善解决供销系统
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盘活全州供销合作社存量资产。
(7) 围绕提升供销系统执行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行力。
(8) 围绕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继续抓好县市和乡镇
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
2. 年度绩效目标设定
全州各县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个,改造、提升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13个,村级基层社建设4个,改造、提升红河农资连锁加盟店71个,改造、提升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终端120个,新发展贫困村农民合作社40个,发展带动农户全覆盖合作社50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个,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25个,恢复州、市县、乡镇级“三会制度”建设49个,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培训1200人次,做好红河农产品信息网技术维护、宣传推介。
3.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主要包含产出指标9条,效益指标4条,满意度指标1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657,121.6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90,563.76元,共计6,847,685.36元。其中:基本支出6,210,808.6元,占比90.7%,项目支出446,313元,占比6.52%,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63.76元,占比2.78%。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688,514.5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170.84。其中:基本支出6,172,752.72元,占比92.29%,项目支出515,761.80元,占比7.71%。
基本支出6,172,752.72元:人员经费支出5,402,824.81元,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061,638.81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186.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9,927.91元,主要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756,857.65元(办公费112,062.80元、法律咨询费1,128.20元,邮电费9,550.76元、水费3,950.00元,电费7,695.00元、物业管理费13,851.00元,差旅费118,655.00元、会议费4,008.00元,培训费9,031.00元、公务接待费14,524.00元、劳务费1,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39,729.00元、福利费49,150.19元、其他交通费用347,471.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90元等),离退休公用经费13,070.26元。
项目支出515,761.80元,其中:2018年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54,465.80元,2019年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160,000.00元,2019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资金200,000.00元,2019年会议费98,520.00元。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24.00元,完成预算的3.63%,预算执行率低主要是由于“三公”预算列支了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但2019年实际只列支了公务接待费。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编制: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应涵盖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方面。
2、内部审批:根据单位制定的《红河州供销社机关费用管理制度》、《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机关接待管理制度》、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单位收支管理。
3、分解下达:项目资金下达主要是根据《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以及年初下达给各县市的目标任务为基础,并会同财政局分管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分配方案报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下达项目资金。
4、预算执行: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5、年度决算:单位严格按照决算要求对部门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以及决算编制说明。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及下年度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单位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会科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完成了:全州各县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7个,改造、提升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13个,村级基层社建设4个,改造、提升红河农资连锁加盟店71个,改造、提升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终端120个,新发展贫困村农民合作社40个,发展带动农户全覆盖合作社50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个,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25个,恢复州、市县、乡镇级“三会制度”建设77个,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培训2549人次,完成了红河农产品信息网技术维护、宣传推介。
(二)综合评价及结果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19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3.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