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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
杨光成在全州再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2年10月22日 11时16分52秒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州委、州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州再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刚才,一平同志传达了全省再就业会议精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做好再就业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再就业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1998年以来,制定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方针,逐步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和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而且保证了绝大多数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并使大部分下岗职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如果没有及时采取这些方针政策和措施,这些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好的政治经济形势。在十六大召开之前,党中央、国务院又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从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结合我州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州委、州政府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始终重视做好再就业工作。1998年5月中央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之后,州委、州政府认真执行了中发〔1998〕10号和云发〔1998〕19号文件规定,按照“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大力推进全州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工作,通过多种 渠道分流地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近7000人,并指导帮助云锡公司分流富余职工10000余人,同时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从1999年以来实现了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个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做到应保尽保。在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期间,全州地方国企有4500人通过规范程序下岗,其中有4000余人签订托管协议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到去年6月底再就业服务中心“关门”时,已有2500人脱离中心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近60%。其中750人属托管期届满,出中心时每人按规定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目前全州实有在中心的下岗职工2009人,其中省属企业云锡公司150人,州属企业1174人,县(市)属企业685人。2009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均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3%,比全省低1个百分点。
为促进下岗和失业职工再就业,我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全州认真落实国家“三年千万”就业培训计划,多方筹集资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导,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再就业愿望的下岗职工进行全员免费培训和职业咨询指导,帮助他们转变了择业观念,提高了他们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二是拓宽中介服务。各地以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契机,加强了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建设,通过职业介绍、举办劳务交流会、组织劳务输出等途径,为下岗职工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大力整顿劳务市场秩序,对蓄意坑害下岗失业人员的非法劳务中介、非法招工和非法培训活动进行了坚决打击。三是实施优惠政策。税务、工商、城建等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兴办第三产业分流安置下岗职工或招用下岗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对承包“四荒”场地从事种植养殖业或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给予了税费减免待遇。对进入再就业中心托管期满而再就业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给予了延期两年出中心的优待政策,使他们能有更充分的时间实现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还认真执行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两制并轨”政策,使已出中心而一时不能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如数进入了失业保险,并为他们续接了养老保险、提供了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四是提供资金扶持。对一些对再就业有愿望、有能力、有项目、无资金的下岗职工,为他们提供了小额信贷帮助,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部分下岗职工依靠小额信贷和自己的勤奋改变了命运。在全省率先实行在本人自愿前提下,把下岗职工在再就业中心应享受的基本生活费和进入失业保险后应享受的待遇作为再就业启动资金一次性结算支付本人,促使一批下岗职工及早脱离了再就业服务中心,走上了自强自立的道路。此外,全州结构调整已经显现出积极的效应。大批下岗失业职工在城镇社区服务、餐饮、商品销售、娱乐休闲等第三产业领域实现了再就业。全州再就业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部门共同协作、企业创业自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格局,对下岗职工的帮助逐渐由救济型扶助转为开发型扶持,使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走上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道路。
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全国、全省的再就业工作会议分析的就业与再就业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特别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的矛盾,我州都普遍存在。据州总工会初步统计,全州目前仍有下岗失业待岗职工1万余人。预计“十五”期间,全州城镇新增劳动力约10万人,我们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尚不明显。“九五”以来,我州经济持续增长,但主要是烟草工业的拉动。以今年1至9月为例,烟草工业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产值和利润的41.3%、92.2%,而烟草工业已经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人员就业,新增就业能力有限,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低、企业效益不好等制约我州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二是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增收不平衡,支持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的能力严重不足,要调整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三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压力将继续增加。随着国有企业三年继续深化改革进程的推进,国有企业分流下岗失业人员将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很多地处边疆、小城镇周围地带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和参与城市社会服务业的机会少,再就业困难群体在下岗失业人员中占了近四成。四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轻纺、机械、矿产、农垦、有色等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新兴产业、行业中所需的较高素质的人员则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五是城市化水平低,第三产业不发达,开发就业岗位难度大。目前我州城市化水平仅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城市经济带动力弱,小城镇发展滞后,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既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又影响了就业岗位的开发。六是我州一些资源型老工业城镇同时面临着体制转轨、经济转型和资源枯竭等多重压力。接替产业不能及时跟进,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加,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难度很大。这些困难和问题说明,我州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新增城镇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共同形成的就业压力将会长期存在。
我州前一阶段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更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还远远不够完善。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准备,不能有半点疏忽和麻痹。我们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改革、发展、稳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也就谈不上改革,谈不上发展。近几年,企业(不只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因工作、生活问题上访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群访越来越多,协调越来越难。一个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长期不能就业,无事可做,生活困难,社会心态不平衡,容易酿成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在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帮助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是实现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江总书记指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政府、一个执政党治国水平、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实践。”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全面落实中央《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再就业工作方向,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这部分人员范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二是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三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四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制定了促进就业的政策,并且在一些关键性政策上作 出了重大突破。国务院相关部门、省政府也将在《通知》框架下制发具体的实施意见。州里也要积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结合我州实际拿出配套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所有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有联系的同志,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和充分运用《通知》及配套文件的政策规定,狠抓落实,在更广的层面、更深的层次上大力推进我州的再就业工作。
(一)全面贯彻新时期就业方针。要继续执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劳动力供求,引导劳动者自主就业。同时,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抓大事、抓份内事,在科学制定就业规划、引导和调节劳动力供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对特殊困难对象给予就业援助、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下足功夫,充分发挥政府对就业的重要促进作用。
(二)明确再就业工作的主攻方向。一是要加速结构调整,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扶持培植支柱产业,壮大第三产业。大量事实说明,鼓励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因此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既是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州近年来个私经济的发展显现出良好态势,红烟、红酒、红河药业、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以及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应的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化,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将进一步赢得发展空间。发展是硬道理。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放手发展非公经济,在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充分发挥支柱产业对关联产业就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第三产业等劳动密集型区域大容量吸纳就业的作用,最终形成经济建设和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缓解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二是有效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采用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就业形式。就业形式多样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不可低估。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业形式更为多样和灵活,但是,还仍然存在着“有人没事做,有事没人做”的现象,反映出就业观念、市场机制、社会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要引导人们转变择业观念,摒弃把工作分为高低贵贱之分,认为只有固定工、端“铁饭碗”才是真就业的旧观念,树立劳动光荣,临时就业、弹性就业都是就业的新观念。要大力发展非固定工、非全日制、临时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通过积极的舆论导向、市场导向和政策导向,使更多下岗失业人员愉快地选择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非固定工种岗位等就业形式。三是要加大对“4050”人员等再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下岗失业人员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能力较弱,远离城镇、远离就业市场的下岗失业人员,都是社会弱势群体,对这一群体要给予真情关爱和重点帮助。政府用于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和政策要集中用于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人员必须以他们为主体,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都要向他们作更大的倾斜。这一特殊群体再就业和生活状况的优劣,所反映的其实就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优劣,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这一块工作做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四是要积极培植创业带头人,通过他们带动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带头人身后有许多潜在的就业岗位。培植创业带头人就是帮助了一批人就业。他们的创业经历本身就是生动的教材,其教育启发作用比任何宣传鼓动都强。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大力培植这类能人,注意总结和推广这方面的典型和经验,并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场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五是要按中央的方针政策,对国有改制企业和优势企业分流人员进行指导和规范。这是一项再就业工作的前期性和辅助性工作,原则上凡能够通过改制重组、主辅分离、辅业转制以及兴办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的企业,都不能轻易把富余人员推向社会。稳定社会就业形势,政府有责任,企业也有责任。政府要加强调控,企业要加强自律,避免大量富余人员在同时同地失业,对当地社会稳定和就业形成冲击。
(三)建立完备的就业服务体系。要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企业社区服务组织、再就业中心三位一体的社区就业服务网络,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心理咨询、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要按照大社会、大服务的思路充实城乡基层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力量,改变基层工作无机构、无编制、无职能、无经费的问题,在街道和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并设置专人承担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要建立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跟踪服务制度,对他们的就业情况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收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确保他们实现再就业。对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要简化手续程序,实行工商、税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要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劳务市场信息网及公开发布系统,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要深入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欺诈求职者的行为。
(四)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拥有一技之长甚至数技之长,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失业是正常的,不断失业、不断培训、不断就业的无限循环,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规律。所以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未来;既要考虑当前促进再就业当务之急,更要考虑未来社会就业竞争多样化之需。我州目前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中绝大多数至少经过了一次免费培训而未能再就业。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进展,也还会有一批富余人员失业。职业技能培训首先要着眼于近期目标,解决好“前三年、后三年”的问题,即解决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阶段的遗留问题和今后三年全州国企深化改革出现的新问题。培训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我州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需求的变化,针对市场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选择合适的就业方向和培训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培训一定要具有实用性,实行个人自学、政府支持和社会帮助相结合,尽可能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掌握多种职业技能。培训一定要注重实效性,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加强培训成果的认定和转化工作,避免培训与就业脱节的现象,努力提高训后就业率。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把全国、全省和全州的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实现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对再就业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优先考虑的工作目标,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兼顾,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象抓“两个确保”一样抓再就业工作。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亲自动手,狠抓落实。要认真权衡吃饭、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位置关系,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督促落实。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把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二)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明确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和贯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使这项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政府要建立再就业工作协调机制,随时了解掌握部门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杜绝扯皮推诿,提高办事效率。劳动保障、计划、经贸、财政、银行、税务、工商、城建等部门都要把再就业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在具体工作上,计委负责制定开发就业岗位的具体政策措施;经贸委负责制定鼓励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具体实施办法;财政负责制定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统计部门负责制定全社会净增就业岗位的具体考核办法;地税部门负责制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工商部门负责制定减免各项管理费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具体实施办法;人民银行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具体政策规定;监察部门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编办负责制定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具体指导意见;教育部门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入托就学优惠办法;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就医优惠办法;城建部门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经营场地等规划。对于已经明确了的税收减负政策和政策规定,各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其他凡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生联系的部门和单位团体,都要尽职尽责,实现再就业服务工作全面覆盖。
(三)建立再就业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高度,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通知》政策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州政府配套政策不得打任何折扣,不得有任何附带条件。要建立、强化再就业工作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部门要把各市县、州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再就业政策的情况纳入督办事项,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接待人民来信来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舆论监督,宣传新闻单位要对置下岗失业人员疾苦于不顾、妨害再就业政策实施的人和事要及时反映,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好引起下岗失业人员强烈不满的行为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追究。
今年只剩下70天时间,现在距党的十六大召开已不足一个月,各市县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加紧开展工作。再就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党委、政府要对这项工程的实施作出周密细致的总体部署,各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证措施。会后要认真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做到全员动员,打好再就业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扩大宣传,为再就业工作大造声势,把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深远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讲清楚,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疾苦的关心带给下岗失业人员、带给千家万户。三是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好明年的再就业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没有资金保障,促进再就业就是“干打雷不下雨”,所以不论财政多么困难,都要留下再就业专项资金,以满足政府设置公益就业岗位、实施再就业培训、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等支出所需。这也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必要前提。政府是否落实资金要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要作为上级补助资金流向的指向依据。经济条件好的县市,还要对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机构作出预算。
同志们,再就业工作任重而道远。做好再就业工作是一个伟大时代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实践,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高度体现。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扎扎实实地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同心同德,奋力拼搏, 我州的再就业工作就一定能够创造出辉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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