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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屏边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作者:发布日期:2023/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屏边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概况

  截至2023年3月,屏边县自然保护地分别是: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屏边大围山风景名胜区、屏边大围山森林公园、屏边玉屏山省级森林公园、屏边云洞地方级湿地公园、屏边花坝子地方级湿地公园。

  1.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批复时间:2001年6月16日。

  批复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发〔2001〕45号)。

  批复面积:43993.00hm2,其中:屏边县境内14496.00hm2,矢量面积:13973.41hm2。

  分布范围:新现镇、玉屏镇、白河镇3个乡镇。

  管理机构: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屏边管护分局。

  2.屏边大围山风景名胜区

  批复时间:1993年9月7日。

  批复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公布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云政发〔1993〕199号)。

  批复面积:批复面积5000hm2,矢量面积4990.51hm2。

  分布范围:新现镇、玉屏镇、湾塘乡。

  管理机构: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3.屏边大围山森林公园

  批复时间:2003年10月20日;

  批复文件:《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对建立小黑江等4处省级森林公园请示的批复》(云林造林〔2003〕31号)。

  批复面积:1017.30hm2,矢量面积1016.86hm2。

  分布范围:玉屏镇。

  管理机构: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屏边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4个,不再保留屏边大围山风景名胜区;屏边玉屏山省级森林公园、屏边大围山省级森林公园合并为云南屏边玉屏山地方级森林公园;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2269.19hm2;云南屏边玉屏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5505.83hm2;云南屏边云洞地方级湿地公园56.15hm2;云南屏边花坝子地方级湿地公园116.73hm2。

  1.屏边大围山风景名胜区有4047.36hm2与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重叠部分归并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剩余面积943.14hm2全部调出。

  2.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出面积1704.23hm2,整合优化后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2269.19hm2,分布在新现镇、玉屏镇、白河镇3个乡镇。

  3.玉屏山省级森林公园与屏边大围山省级森林公园合并为云南屏边玉屏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5505.83hm2,调出面积776.59hm2,分布在水冲子国有林区、山心箐国有林区、金厂河国有林区、钻天箐国有林区、麻糖箐国有林区、照壁山国有林区、大黑山国有林区,7个国有林区及周边林地。

  4.云南屏边云洞地方级湿地公园56.15hm2,云南屏边花坝子地方级湿地公园116.73hm2,属于后期新建,不纳入本次整合优化。

  三、《方案》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方案》在前期调查摸底、梳理屏边县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成果和经验,严格按照自然资函〔2020〕71 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 号等整合优化规则,编制完成《方案》(含风景名胜区)。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逐一审核、分类统计,在整合优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因此,不存在风险。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方案》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本《方案》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总体效益评价

  (1)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在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综合评估生态区位、主体保护对象、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的,并经科学评估将周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确保了全省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2)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调出自然保护地内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

  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解决了自然保护地与其他保护地的交叉重叠问题,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整合优化完成后,通过调整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将有利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保护地实现规范、高效和科学管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方案》编制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方案》编制单位: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李恩国

  联系电话:17387314936

  电子邮箱:1299614040@qq.com

  联系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评估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

  联系人:马竞一

  联系电话:17869845518

  电子邮箱:mjy_horse@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71号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