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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一般湿地认定名录》征求意见公告

文章来源: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作者:发布日期:2020/09/2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11号),为全面加强屏边县湿地保护管理,依法开展湿地认定,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对县域内的湿地资源进行了一般湿地认定,并将拟认定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地址:屏边县锦程路2号

  邮编:661299

  联系电话:0873-3221322

  电子邮箱:ynpbbhb@163.com

 

  附件:屏边县一般湿地认定名录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