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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立法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者:发布日期:2017/02/20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县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工作,拓展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途径,推进我县民族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2017年至2021年立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在屏边县范围内适用的单行条例立法项目(包括农、林、水、土、环境保护、民族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全县确需规范管理的立法项目)。

  三、立法项目内容

  立法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依据或理由;

  (三)立法项目建议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四、有关要求

  此次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职权,开展征集适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民族立法项目,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一项重要的前期性、基础性工作,对推进我县民族立法工作,提高民族立法质量至关重要。希望县属各部门、各乡镇充分认识征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立法项目征集工作,确保我县立法工作有序推进。联系人:董琼芬(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联系方式:1*******272。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