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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联关于举办2018年“红河的月亮”诗歌朗诵会征稿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泸西县文联发布日期:2018/08/23 17:26

  一、活动目的

  美丽中国梦,中秋团圆节。中秋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为团结、团圆、庆丰收的象征,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月到中秋分外明。2018年,为进一步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美满、和谐、富饶和安康的中秋节文化内涵,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红河的月亮”中秋诗歌朗诵会。借诗会的契机,进一步提高红河人民的文学创作和欣赏水平,鼓励红河人民以诗歌的方式庆祝传统节日、讴歌红河发展新貌,为更好地遴选出第八届“红河的月亮”中秋诗会优秀作品,特举办此次征稿活动。

  二、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红河州文联

               红河州图书馆

               红河州作家协会

  2、方案确定后各单位派出联络员一人进行工作对接。

  三、活动时间

  2018年8月10日-9月10日

  四、征文主题

  以弘扬民俗文化,感受魅力中秋为主题,围绕中秋节的由来、习俗、饮食文化、赏月、思乡、团圆等文化元素进行创作。作品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背景,紧跟时代步伐,意境优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达对祖国、对人民的美好祝愿,表达对国家、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五、征稿对象

  1、全州文学爱好者

  2、红河州作家协会会员。

  六、奖项设置及征稿要求

   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中秋节前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分别颁发证书,并给与一定物质奖励。   

  1、作品体裁为诗歌,字数1000字以内。

  2、征稿作品要围绕主题,特点鲜明。

  3、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七、投稿方式

   1、作品一律以word文档方式保存,发送至电子邮箱:57664775@q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红河的月亮诗歌朗诵会征稿作品”。

  2、在作品前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截稿日期9月10日。

  4、作品自留原稿,投稿后不予退回。

  八、征稿作品评选及表彰展示

  1、征稿作品评选

  由州文联组织专家组评选出入选优秀作品20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8篇)。

  2、表彰

  由红河州图书馆、红河州作家协会共同为入选作品制作证书和购买奖品,2018年“红河的月亮”中秋诗会上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购书卡)。

  3、优秀作品展示

  (1)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在2018年“红河的月亮”中秋诗会上进行朗诵,作者可以自己朗诵或邀请人员朗诵,亦可由红河州图书馆派人朗诵。

  (2)在红河州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登载。

  红河州文联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