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调整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省、州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开远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5月9日起至6月9日止。  

  二、邮寄地址:开远市滨雅路一楼医政科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73-7230978。  

  四、电子邮件信箱:kyswsjyzk@126.com 

  附件: 

  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9日

  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调整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省、州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全市国土面积195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3.5%。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9.2亿元,增长6.2%;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0亿元,增长12.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亿元,增长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4.9亿元,增长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8亿元,增长1.5%;完成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10元和18229元,分别增长4.8%和8.4%。 

  (二)医疗卫生机构概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62个,其中综合医院2个(三甲医院1个、三级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皮肤病防治院1个,疾控中心门诊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农村卫生院7个,村卫生室55个,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 5个,民营医院14个(其中专科医院3个),公立专科医院3个(人民医院儿童医院、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医务室(卫生所)12个、门诊9个、个体诊所49个、急救站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有编制床位3257张,实有病床4575张。医院职工总数4701人,卫生技术人员4055人,其中医生1237人、护士2350 人、乡村医生222人。 

  (三)卫生资源利用情况。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完成诊疗人次门诊1982468人次,住院139235人次;外县市住院人次:50019人次;县域内就诊率99.26%。住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6.8天;实现总收入14.39983亿元,医疗收入11.11亿元。总病床使用率72.34%(综合医院77.96%,中医院86.08%,乡镇卫生院68.49%)。 

  二、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市人民医院升级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后,我市缺乏1所二级综合公立医院,未形成完善的市级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每3—5万人和3000—6000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要求,我市灵泉、乐白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从原有机构剥离,仅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全。14家民营医院仅有3家专科医院,民营医院专科建设乏力,缺乏竞争优势。 

  (二)居民死因谱、疾病谱和年龄结构的改变,带来医疗服务需求明显变化。2015年至2020年全人群死亡率均达到600/10万,死因顺位分别为: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消化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居民健康威胁和疾病负担日益增加,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快速增长。生育政策调整后,妇产、儿童、生殖医学等专科服务需求大幅度增加。 

  (三)资源配置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相对集中在城区,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业务用房126万平方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拥有业务用房面积1.6万平方米,仅占城市1.32%;二是大型诊疗设备基本集中在城区,城区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诊疗设备3834件,设备总额达66410.34万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万元以上诊疗设备207件,设备总额2044.73万元,仅占城市3.07%;三是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床位4281张,每千城市人口拥有病床17.56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设置床位294张,每千农业人口只拥有病床2.44张;四是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共配备卫生技术人员3674名,每千城市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5.08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配备卫生技术人员381人,每千农村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16人。 

  (四)财政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2018—2020年,市级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总投入分别为35545万元、35978万元、30025万元,仅占同期地方财政卫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36%、9.53%、8.29%。卫生健康支出占比逐年下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幅度,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政府办医的保障体系、科学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健康产业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高端专科医院缺乏:我市现有专科医院均开展常规的临床诊疗服务,高端诊疗技术、先进诊疗设备和高档诊疗服务等医疗卫生产业尚未形成。二是养老产业单一:我市现有临终关怀、精神康复及医养结合等医疗卫生机构共10家,但无一家以慢性病诊疗、亚健康疗养为主的养生保健、康复治疗、临终关怀、老年病护理等医疗卫生机构,无法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多层次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三是医疗附属产业缺乏:医用被服洗涤、消毒和输液瓶等非医疗废物回收利用产业未形成。四是医疗养生保健产业缺乏:无药食两用中草药规模化种植、加工产业,以中医药养生保健为主的中药养生馆、中药养生餐厅等尚未形成,医院内营养食堂档次低、质量差。 

  三、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目标 

  1. 总体目标。按照“全域性布局、差异化定位、专科化发展、全方位服务”的原则,到2025年,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更均衡、服务体系更完善、服务能力更高效、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综合实力位居全州前列。 

  2. 具体目标 

  (1)机构设置:到2025年,新增医疗机构8个,其中二级综合公立医院1个、专科医院1个(开远市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医养结合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原有云龙社区、新增解化社区、红明社区、红运社区、凤凰社区、星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2)床位设置:到2025年,全市医院床位数控制在5000张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15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3.7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8.7张,非公立医院5.1张。 

  (3)人员配备:到2025年,全市注册执业医师总数力争达1300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达到4人;全市注册护士总数力争达230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7人。 

  (三)基本原则 

  1. 统筹原则。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特点,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疗服务与公卫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与高端医疗服务协调联动,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2. 效率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推广适宜技术,提倡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 

  3. 公平原则。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点向农村、向基层倾斜,加大公共卫生领域资源配置力度,逐渐缩小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差距,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4. 适用原则。规划要与开远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开远整体城镇化和“健康开远”建设相匹配,基本适应、适度超前。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一)范围:开远市辖区范围内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辖区内部队、企事业单位办医和社会办医等。 

  (二)期限:以2020年为现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五、机构设置 

  医疗机构的设置,既要保持必要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又要优化资源配置。在分析现有医疗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目标和原则合理规划。新增医疗机构要坚持合理空间布局,在一定的地域内不得重复设置、重复建设,避免医疗资源新的浪费。医疗资源相对高度集中的区域,除填补现有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服务等空白领域的专科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外,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区域,鼓励设置各类医疗机构。  

  1. 综合医院。全市共设置综合医院1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个、三级乙等医院1个、二级医院3个,一级医院11个),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开远解化医院创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规划期内新增设置二级综合公立医院一个。 

  功能与任务:综合医院是辖区临床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中心,主要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重点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伤人员的诊疗救治任务,结合临床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2. 中医医院。全市设置中医医院1所(即:市中医医院),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同时加强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鼓励中医医院创建等级医院,争取五年内创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府举办的公立中医医院数量。 

  功能与任务:充分发挥中医中药优势,突出中医专科特色,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急、慢性疾病和疑难病症的诊治,结合临床开展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挖掘、总结、传承和发扬民族医药,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联体专科联盟作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3.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全市共设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妇产医院1个,儿童医院1个,即:开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远市妇幼保健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设置预防保健科,各村卫生所指定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府举办的公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数量。 

  功能与任务:孕产妇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管理,孕前优生管理;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负责辖区内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健康教育和咨询,管理和组织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结合临床开展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组织、医院预防保健科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4. 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市共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皮肤(麻风)病防治机构1个和健康教育机构1个,即:开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远市皮肤病防治院、开远市健康教育所。原则上不再新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数量。 

  功能与任务: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5. 专科医院。全市新增设置专科医院3个,现已设置锦欣骨科医院、明德老年病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开远清心精神病医院6个;市人民医院拟在C座(原老年病医院院址)设置二级康复医院1个;鼓励一级综合医院积极升级转型为专科医院2个(即:工人医院升级转型为二级脑血管疾病专科医院,开远明威医院升级转型为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功能与任务:开展本专科范围内的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治、咨询服务;配合相关卫生机构开展专科疾病的流行病学调研和预防工作;接受其他医疗机构专科病人转诊、会诊;结合临床开展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工作。充分发挥康复专科联盟、精神专科联盟作用,提升专科能力。 

  6. 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设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将中和营、羊街、小龙潭3所卫生院作为东部、南部、北部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来建设,规划设置5所甲级卫生院(社区医院),羊街中心卫生院、中和营中心卫生院在规划期内达二级综合医院水平,诊疗能力辐射东南部周边人群。其余2所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功能与任务: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监测、报告和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辖区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管理村级卫生计生机构。 

  7. 村卫生所(室)。以村委会为单位设置,原则上每个村委会设置1个卫生所(室)。自然村分散的村委会可在卫生所下设若干个卫生室。 

  功能与任务: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村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常见病初级诊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的转诊工作,提供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 

  8.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灵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白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云龙社区卫生服务站、解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红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红运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凰社区卫生服务站、星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功能与任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社区、家庭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于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社区范围内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9. 个体诊所。在现有49个(其中:西医32个、口腔9个、中医8个)个体诊所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诊所基本标准,按照备案管理的相关程序,做好辖区诊所备案管理工作。 

  功能与任务: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为城乡居民提供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服务,可以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 

  10. 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规划期内设置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10个。鼓励社会资本、医疗机构投资建设上档次的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疗养院、护理院。 

  功能与任务: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养老保健服务,引导养老机构为养老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卫生健康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大财政投入,拓展融资渠道。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和服务理念,推动医疗资源的重组和机构调整,补充和改善区域内的医疗服务。合理确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在严格界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的基础上,放开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三)健全服务网络,完善运行机制。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医疗机构按市场规律进行整合,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发挥医共体优势,建立科学规范的“双向转诊”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共享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四)加强依法监管,保证有序发展。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医疗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附则 

  (一)本《规划》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本《规划》实施前,已经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核准的地点、按照批准的内容继续设置医疗机构;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的执业地点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二)本《规划》的内容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行政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准,并将根据相关规定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本《规划》将根据我市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医疗卫生资源的状况,由开远市卫生健康局适时进行修订。 

  (四)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新、改、扩”建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五)本《规划》由开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的说明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调整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及省、州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现状,特制定《开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 

  《规划》通过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能,增强重大疫情应对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区域综合和专科医疗资源,促进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居家医疗等接续性医疗服务快速发展。规划经过征求全市11家单位意见修改后,开远市卫生健康局于2023年5月9日至6月9日,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到6月9日市卫生健康局预留的反馈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均未收到公众意见。6月14日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部分内容;同时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决策程序合法。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含现状分析、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规划总则、规划范围及期限、机构设置、保障措施、附则七个方面。其中机构设置:到2025年,新增医疗机构8个,其中二级综合公立医院1个(乐白道卫生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公立医院,乐白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设置)、专科医院1个(开远市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医养结合医院1个(在原红交集团运输公司医院院址増加)、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原有云龙社区、新增解化社区、红明社区、红运社区、凤凰社区、星光社区卫生服务站)。床位设置:目前,全市医院床位491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15.20张,到2025年,全市医院床位数控制在5000张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15.48张。人员配备:目前,全市注册执业医师总数1313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4.07人;全市注册护士总数268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8.30人。到2025年,全市注册执业医师总数力争达1400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达到4.33人;全市注册护士总数力争达280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8.67人。在分析现有医疗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目标和原则合理规划。新增医疗机构要坚持合理空间布局,在一定的地域内不得重复设置、重复建设,避免医疗资源新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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