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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冶金法制备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文章来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4-02-16 13:4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真空冶金法制备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单位:建水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真空冶金法制备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

  (3)建设地点:租用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镇羊街工业园区1号与2号路交叉口3号标准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02°53′12.19″,北纬23°41′57.64″;

  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98550m2,建设单位为建水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2512.27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总计3栋标准厂房,每栋建筑面积32850m2,建筑类型为单层丁类厂房,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标准厂房于2019321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532552400000031。本次项目仅租用其中一栋中的部分面积,租用面积11016m2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总投资:5800万;

  (6)建设内容:①建设两条硫化亚锡生产线,产量500吨/条,年总产量1000吨;②建设一条ITO废靶材制备4N以上金属铟生产线,年产金属铟300吨;

  (7)产品方案:硫化亚锡、4N精铟;

  (8)生产工艺:①以精锡和硫磺为原料,通过真空氧化、蒸馏技术实现硫化物的分离及提纯,制得硫化亚锡产品;②以ITO废靶材和木炭为原料,通过真空还原、蒸馏分离铟和锡技术,得到4N精铟,金属直收率达到99.9%以上。

  二、与当前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以真空冶金技术为核心支撑技术的新材料制备、有色金属资源再生回收产业,是以高新技术支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项目,为传统有色金属行业实现节能减排和提质增效提供示范效应。经过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照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位于建水县南庄镇羊街工业园区,符合建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产业及行业的定位及环保要求。

  三、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分析,拟建项目运营以后,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各种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根据估算预测结果所示,本项目所排各类主要废气污染物中,车间无组织排放的TSP预测占标率最大,Pmax值为6.27%Cmax56.389ug/m3;各主要废气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预测贡献值均较小,预测结果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种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以后,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不会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标准厂房边缘的雨水截水沟收集以后进入园区的雨水管网;污水通过专门的收集池收集以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过拟建项目厂内新建的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以后,排口的水质能够满足建水县工业园区羊街片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同时,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可以满足拟建项目排水要求。拟建项目排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直接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不大。

  (3)地下水影响结论

  正常工况下,厂地内的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和防渗分区,具有良好的隔水防渗性能,各种污水不会泄露进入地下,不会导致污染物进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对地下水无影响。事故情况下,厂区内泄漏的机修废水中的石油类对区域地下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为防治事故情况下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的要求,在建设施工期对场地进行分区防渗,保证防渗系统切实有效,并在防渗系统铺设完之后需做好检漏工作。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量,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在对厂内的生产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安装风管消声器和基础减震设施,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同时,拟建项目声环境关心点公租房区域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夜间50),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评价区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处置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均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案较为合理,处置率可达100%。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主要为硫磺、氢氧化钠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贮存量和在线量均较小。根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泄漏和硫磺仓库火灾、爆炸。泄漏发生的概率较小,通过厂房地面进行防渗和硬化处理以后,泄漏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另外根据预测结果,硫磺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以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预测结果大于大气毒性终点2级浓度,小于大气毒性终点1级浓度,对于下风向人员而言,暴露1h一般不会对人体的生命造成威胁。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报备应急预案,拟建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不大,对周围环境风险程度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过分析,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第21号令)文件,第一类“鼓励类”要求,符合云南省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建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6~2020)》产业布局和定位要求,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公益林,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噪声影响、废气排放、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通过严格落实本报告、项目可研、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最大程度的减轻,正常情况下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厂界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和植树绿化等措施得到减轻和改善。

  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五、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全本索取方式

  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建水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领取环评报告书全本。

  (2)领取期限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水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劲松

  联系电话:13669751681

  (4)环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18208735026

  E-mail:584779769@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台路八号

  传真号码:0871-65168050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2019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8日。

  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对本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在百忙中支持我们的工作,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设单位:建水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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