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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优秀文学作品给予扶持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联发布日期:2017/04/06

各县(市)文联、州作家协会、州公安文联、云锡公司职工文联:

  为鼓励我州文学创作者在宣传红河、建设红河民族文化强州中作出的突出成绩,促进我州文学创作繁荣发展,根据《红河州文联关于扶持优秀文学作品的实施办法(2017年)》规定,决定对莫独等26名作者和他们创作并发表在2016年度《文艺报》、《诗刊》、《民族文学》等全国重点报刊的142件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优秀作品给予扶持。

  2016年,我州各民族文学创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和在全国十次文代会、九次作代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号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手中的笔讴歌人民、记录时代,宣传红河,创作出了一批优秀作品,有近17万字的散文、小说、评论等作品和近2167行的诗歌在全国21种重点报刊发表,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全州广大文学创作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立足我州各族人民如火如荼的建设生活,从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独特的人文资源里获得灵感,戒骄戒躁、潜心创作,用优秀的作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红河州文联关于扶持2016年度优秀文学作品篇目》

 

 

  红河州文联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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