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19年>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6 20:32

浏览次数:

文号:

阮梅涛等4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红河州“美丽县城”建设的建议》第109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红河州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宜居宜业、健康生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我州特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方案》(红政发〔2019〕15号)文件,并指导各县市全面落实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规划先行,示范引导  

  我州“美丽县城”建设,始终坚持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多规合一”,立足我州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资源、干净的土壤和多姿多彩民族文化优势,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管控,并指导各县市精准确定自身发展定位和建设规模,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空间、生态空间、产业空间,加强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规划严格有效落实。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针对“美丽县城”建设,我州通过特色小镇创建带动“美丽县城”建设,把城市建成区内特色小镇打造成城市的最亮点,把特色小镇和美丽县城打造成旅游革命的最亮点,实现特色小镇和“美丽县城”建设相向发展、相得益彰,推动城乡深度融合、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要求,完成了州级“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根据省级要求,指导各县市对标对表省级21条重点建设内容,结合各自实际,精准编制《“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分重点、分缓急、分时限梳理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并成立红河州“美丽县城”实施方案专项审查组开展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目前,13县市已完成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并上报省“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产业为基,富民为本 

  我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通过3 年的努力,在全州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在规划“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时,着力解决县城的持续发展问题,重点加强产业培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把“特色”作为建设“美丽县城”的关键所在,各县市紧扣自身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区位条件等优势,打造形成我州独具魅力的现代化“美丽县城”。一是突出打造特色风貌。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吃透并找准县城特色风貌内涵和定位,学习借鉴屏边县城风貌提升的成功经验,“一县一策”提升改造县城整体风貌。二是突出打造主题街区。结合各自特色,重点打造业态聚集、环境优美、富有内涵的主题街区,北部县市重点打造3—5个,南部县重点打造1—2个。三是突出打造绿化生态景观。因地制宜打造县城绿化、水景、公园等,提高城市的舒适度、宜居度。四是突出打造县市入城口。入城口是县城第一“名片”,各县市在治堵、治乱、治脏上见实效,在绿化、美化、亮化上下功夫,让入城口成为每个县市最靓丽的“名片”。 

  四、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为做好红河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发改、住建的副州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建立州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推进责任清单,每个县市明确一名州级责任领导,协调州级各职能部门按照我州《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好项目建设工作。鼓励县城主干道、主街区推行街长制,每条街道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担任“街长”,负责管理好责任街区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同时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建设指挥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红河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五、倡导文明,文化传承 

  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中,我州始终将提升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引导市民强化现代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把提升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作为自觉行为。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努力提高城乡群众道德素养,推动形成了人人参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的行动自觉。 

  六、建管并重,发挥效益 

  “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中,把县城特色风貌提升作为加快全州县域经济发展和“美丽县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全州人民福祉的重大项目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示范引领、分类施策,严把质量、强化监管,努力将每个项目都打造成示范样板、精品工程。在县城提质改造过程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推行“领导在一线垂范、干部在一线锻炼、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成效在一线体现”的一线工作方法,把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各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工期倒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城市提质改造,提振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努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宜居宜旅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