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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12/02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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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农函〔2019〕26号

沈映梅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红河谷水果销售联盟,创建产业品牌,助推深度贫困县脱贫增收的建议》的第15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立项,配备专项资金,依托龙头企业和核心的规范种植基地(如红柑集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一定扶持资金,成立覆盖元阳、红河、绿春和金平的红河谷水果销售联盟,创建热带水果产业品牌”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州对于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水果产业方面的发展,已有所规划。(一)2013年出台的《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的决定》(红发〔2013〕45号),财政每年拿出1个亿的资金,以红河、元阳、绿春、金平等六县为主,着力打造南部山区水果等优势产业群,增强南部山区综合经济实力。(二)《红河州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红河州沿红河干流两岸分布的包括红河、元阳、金平等8个县(市)的22个乡(镇)列入规划范围。明确加快发展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核心区,促进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到2020年,带动区域内水果等特色产业达100万亩。

  目前我局也从多方面着手,推动热带水果产业发展、品牌创建:1、依据《红河州绿色食品加工中心发展实施总体规划(2019—2023年)》,聚焦4县热带水果,以量多质优为前提,做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生产及供应;2、依据《红河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通过招商引资进一步丰富、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依托龙头企业带动水果产业生产和销售;3、依托绿色食品加工中心品牌企业,牵头与国内大型水果销售企业(例如上海盒马鲜生、本来生活网等)合作,逐步建立自己的销售联盟,一方面解决水果销售难问题,另一方面借助销售联盟的力量做好热带水果品牌创建;4、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优选水果品种,依托经营主体逐步打造火龙果、香蕉、芒果、柠檬等水果品牌;5、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资金扶持水果经营主体,示范带动4县水果产业的发展。

  二、关于“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种植技术的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推动”的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红河州制定实施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地方规范共有96项,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全省农业类地方标准共有56项,包括脐橙、葡萄、柠檬、火龙果等水果产业的地方规范15项;荔枝、香蕉等水果产业的地方标准2项。红河县获批国家和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元阳县、绿春县获批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今年以来,围绕果品优质高产高效目标,依托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绿色高效技术集成示范区建设,建立了金平县香蕉、元阳县热区水果、百亩核心示范区各1个,有效地促进了水果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应用。下一步继续发挥近百名农业专家和业务骨干作用,以元阳、红河、金平、绿春等5个贫困县为重点,围绕技术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为水果种植技术推广与应用提供保障。同时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绿色食品水果产业工作组以及州、县、乡农技人员,对水果产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关于“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加快推动红河谷水果品牌的创建工作”的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州积极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强化品牌意识,借助媒体、互联网等资源开展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推动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借助农业类展会进行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2019年目前共组织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共52家企业(其中水果企业6家)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农产品展销会共计7场。通过展会,向国内外参观者、经销商展示、宣传、推介红河州优质水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推动红河水果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

  二是借助各类电商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积极动员、引导水果企业与各类电商平台合作,拓展线上市场。目前已成功申请到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易购4大知名电商平台“红河特产馆”的免费开馆授权,并已运营。引导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县水果企业积极对接上海盒马鲜生、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公司、本来生活网、阿里巴巴、农品无忧、“融e购”电商平台等电商平台。通过对接猕猴桃、芒果、火龙果、香蕉等水果销往全国各地。

  三是借助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借助红河州农业信息网、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云农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服务平台,发布水果供求、价格、质量追溯等信息资讯,为水果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发挥积极作用。

  你们的提案建议对红河州水果产业发展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但红河州水果产业规划实施、经营主体发展、资金扶持、销售联盟建成、品牌创建、宣传推广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且也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只有当水果产业、水果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形成销售联盟,销售又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为主导,水果销售联盟是企业组织行为,其成立只能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模式。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加大水果产业调研,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营销为手段、以品牌为形象、以增效为追求,逐步调整优势水果品种;加大水果种植技术推广,不断提升水果品质;积极利用媒体资源进行水果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为水果产业打响品牌、打开销路,使水果产业不断成熟、壮大。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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