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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12/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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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民函〔2019〕11号

龙学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元阳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缺口资金问题的建议》的第10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不断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力度,州民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用于我州养老机构建设。对养老机构的提升改造工作也是今年省政府部署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2019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中红河州民政局的任务是:消防安全改造4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3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39个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25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019年全州两会召开后,州民政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全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工作,对全州改造项目进行了统一部署。经6月12日州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元阳县老年护理院提升改造工作。目前,资金计划表正在提交财政办理过程中,预计7月能下达到位。

  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对南部扶贫重点县市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合理安排各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同时,加大对民政项目的监管督查力度,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实际需求和建设标准投资建设民政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孙彦杰,联系电话: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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