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2/12 12:20

浏览次数:

文号:

  经过认真梳理、仔细分析、严格总结,2019年红河州财政局共收到归口财政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1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1件(主办23件、协办38件),重点建议3件;政协提案51件(主办14件、协办37件),重点提案1件。自接到交办任务以来,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建议提案的答复和落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实办好,让每一位代表委员满意。现将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2019年,州财政局主办建议提案37件,分别由11个科室具体办理,内容涉及红河州财源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事务、小微金融发展的方方面面,主要集中在帮助解决各单位相关项目建设缺口资金、建立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整顿金融市场、解决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难、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强化金融类投资公司监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上。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我州财政金融工作的重视关心,集中反映了代表委员对我州财政金融事业改革发展的热切期望,同时也反映出了广大市民对金融特别是对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的需求。截止8月31日,州财政局主办的37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23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20件,B类2件,C类1件,协商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86.9%。14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12件,C类1件,D类1件,协商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85.7%。 

  2016-2018年续办续复建议提案21件,经认真梳理及核对现行政策,2018年第31、123、291号提案已办理为A类。其余因条件不成熟,暂无能力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压实办理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抓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高位推动、高标准办理,州财政局专门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办理,做到常抓、常讲、常议。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州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局B、C类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制度》《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红财发〔2019〕49号)以及4件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的程序、时限和要求。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明细表》,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每一项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对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记录。局办公室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建议提案协调督办工作,对办理工作进度慢的科室及时进行提醒催办,并将承办工作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凡不按时办理答复或办理答复出现不满意的,除责令重新办理外,年度考核科室一律不得评定为优秀,以此倒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效推进。 

  (二)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层级负责制。对收到的建议提案认真进行了梳理、登记,提出办理意见,于4月22日召开了分办会,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对州财政局负责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分办,指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对办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办理要求,构建起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督办、各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确保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强化中期督查督办。为确保州财政局承办的建议提案高质、高效、有序办理,在做好日常督办工作的基础上,局党组于5月30日上午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中期督办会,分别听取了州财政局11个承办科室所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办理思路、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再次作了明确,要求各分管领导、各责任科室认真对照2019年度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和办理要求,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工作滞后的要压实措施、抓好落实、抓紧进度,力度不够的要集中精力、抓住重点、持续发力,资料不全的要查缺补漏、尽快完善、健全台账,确保办理工作有重点、有落点、见实效,确保建议提案规范办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协商办理在前,行文答复在后”的要求,通过电话、微信、见面协商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认真分析建议提案所提意愿,着力在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上下功夫,注重根本,解决问题,赢得了代表委员的一致认可。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承办任务,尽最大努力解决地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针对屏边县第18活动组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生态限制开发县生态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州财政局积极协商,广泛调研,主动作为,认真分析,不但逐年加大了屏边县生态限制开发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还将大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划入州级直管。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办理结果定位A类。 

  (三)聚焦重点,把握标准,强化办理实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点建议提案重点办理的原则,把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重点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针对州财政局负责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专门制定出台了《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146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4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红河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6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指定毕秀丽(州金融办主任)、杨永明两名副局长负责牵头指导分管科室做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重点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严格落实办理要求,注重办理工作实效,规范开展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州财政局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多次与相关代表委员见面协商,电话协商,面商率100%,取得较好效果,相关代表委员对州财政局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真正做到了重点建议提案重点办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帮助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州财政局按时完成了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当前全州财政收支矛盾空前突出,财政资金有限,一时难以完全满足建议提案中提出的资金需求,办理答复存在一定的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提案的解决率。 

  二是B、C类件属于长期性的工作,对全州经济社会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更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下一步,州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攻坚克难,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内外部沟通协商力度,把B类件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推进开展,力争在现有条件下把B类件办理为A类件,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理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落实承办责任,规范办理工作,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州财政局将加大向州人大、州政协、州政府汇报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相关代表委员沟通对接,充分了解人民群众所期、所盼、所想,增强建议提案办理针对性,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实效。 

  (四)认真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果。认真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我州财政事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红河州财政局 

  2019年10月12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