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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2〕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2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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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丽波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周边交通秩序及流动商贩管理的建议》的第9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加强对红河州医院周边路段(尤其是锡缘路)的交通管理。加快完善交通隔离栏等设施设备,设立交通服务岗,在交通出行高峰时段、节假日开展交通指挥和引导,减少逆行、随意并道、掉头等交通隐患,维护交通秩序,畅通交通出行。除公交车外,锡缘路上禁止停放车辆,畅通道路,缓解交通压力划定临时区域供州医院周边临时摊贩经营并规范管理。在合适位置划定一片区域为临时摆摊点并加强管理,既避免了占道经营的情况,又满足了群众的生活需求。”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督促指导蒙自市、个旧市加强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杜绝推诿扯皮问题发生。根据2019年6月17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9期《滇南绿洲片区管理权限移交协调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及附件《滇南绿洲城市综合体管理权限移交四至界线图》的内容自2019年7月1日起由蒙自市、个旧市负责管理。2022年5月24日,召集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上海路以东由蒙自市管辖,上海路以西由个旧市管辖。

  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杜绝乱停乱放问题发生。要求个旧市、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巡查力度。为有效对滇南绿洲(个旧片区)进行规范管理,个旧市设大屯中队,自2021年9月起大屯中队在绿洲康园小区内设立办公点,并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对滇南绿洲(个旧片区)内的占道经营、乱扔垃圾、乱堆乱放,以及擅自设立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针对屡教不改的商户,执法人员按照《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整改并处罚。2022年1月1日至今,大屯中队共派出执法人员573人次,出动行政执法车辆170辆次,清理占道经营1910余摊,其中采取行政处罚1起,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共同协商划定区域,有效解决群众生活需求的问题。2022年5月24日,召集个旧市、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到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现场踏勘,针对划定临时区域供州医院周边临时摊贩经营并规范管理建议,滇南绿洲生态园启园路中段正对面,距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直线距离500米处(绿洲康园一期),已留有约2000平方米的区域建成“绿洲夜市”满足市民进行地摊经济,由绿洲康园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做好对临时经营商户的管理工作。同时,要求个旧市大屯中队加强周边城市道路的巡查和监管,对出现的占道经营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确保道路畅通,缓解交通压力,杜绝交通隐患。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唐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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