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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21号提案的答复

红文旅函〔2022〕61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11/0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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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弥勒市州政协委员活动组、州政协教科卫体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王炽墓地及相关文物进行保护利用的建议》的第32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王炽是弥勒市虹溪镇东门街人,民间俗称“钱王”。王炽作为近代儒商,曾先后捐资在弥勒境内南盘江上兴建两座铁索桥、重建虹溪书院和赠书四万册、修筑虹溪街道和铺设昆明至碧鸡关石板路等,1903年12月28日病逝于昆明“同庆丰”商号内,归葬于现弥勒市五山乡烟子寨。王炽墓位于五山乡舍姑村委会烟子寨村西北500米处,包含清末巨商王炽与其妻子李氏墓地的牌坊、墓标、石刻等,是红河州境内古墓葬建筑艺术的经典之作。因其具有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你们提出加大对王炽墓地保护利用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王炽墓地申报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在弥勒市政府于2011年10月将乐善好施坊、烟子寨王氏宗祠公布为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基础上,州文物局于2020年10月启动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州级文物专家和弥勒市文物部门实地调查,多次审核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因王炽墓建国初期损毁严重,最终确定以“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之名对王炽墓地及配套建筑进行申报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包含“乐善好施”坊、“载锡之光”坊、“则笃其庆”坊三座牌坊、墓地标杆、石雕、烟子寨王氏宗祠等单体建筑。目前,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待近期公示评审结果后,我们将把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等向州政府推荐公布为红河州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指导弥勒市做好“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文物征集及展示利用工作。在加强对散落民间的王炽墓地相关碑刻、石雕进行收集保护,以免再遭破坏基础上,指导弥勒市文物局加强收集管理部分散落的墓地建筑配件,待烟子寨王氏祠堂有条件修缮恢复后,把王炽墓地的散落石刻文物、彝族阿哲文化、烟子寨村史等全部纳入其中,向全社会开放展示,成为弥勒市西部连乡公路文化旅游线路上的一个节点。

  四是加大对王炽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打造王炽文化旅游品牌。继续深入挖掘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将王炽文化作为弥勒市的人文历史重点对象进行挖掘整理,把先后出版的《清末巨商王炽》《弥勒文物志》《滇商王炽》等,纳入弥勒市博物馆的一个重要陈展内容面向社会展示,并利用电视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宣传道,打造王炽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朱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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