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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35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2〕2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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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安代表:

  您在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建设进度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第003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由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持股49%,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社会资本持股51%,共同组建SPV公司(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车公司”)。项目近期规划4条线65.8km,总投资72.33亿元,远期规划8条线139.6km。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已完成示范段工程15.2km(蒙自北站至汽车客运站13.4km,余兴路1.8km封存线)正线路线及1座车辆段建设,配属电车18辆和M1支线360米正线路基基础铺设。累计完成投资15.5亿元,完成投资总额的21.5%。

  M1支线按州政府2020第38期会议要求,于2020年10月启动了M1支线建设,线路起始于天马路机场路站,引入规划5号路及1号路,最终接入红河综合交通枢纽,总长度约2.9km,设车站4座,预计投资3.5亿元,资金缺口3.5亿元,目前已完成360米正线路基基础铺设,正开展M1支线与弥蒙高铁下穿段施工及市政道路横向排水管网铺设。因银行融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致使项目资金链断裂,M1支线无建设资金,大部分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2022年7月29日州政府领导组织召开弥蒙高铁保开通会议,根据州政府领导工作安排,2022年8月2日我局邀请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电车公司、中国农行红河州分行相关人员对红河州有轨电车M1支线建设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情况报告于8月3日向州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按照2022年8月3日州政府领导工作安排,基于电车公司融资困难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4日与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电车公司和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相关人员对红河州有轨电车M1支线建设有关融资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经与会人员讨论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二、项目融资情况

  2017年11月,电车公司与中行昆明盘龙支行(牵头行)、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参团行)组建的银团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金额39.72亿元(中行授信额度为19.85亿元、浦发行授信额度为19.87亿元),截至目前中行盘龙支行投放贷款1.38亿元,浦发行未投放贷款。由于项目分阶段实施,且财承由原总投为72.33亿元调至14.25亿元,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合规性融资要件与原贷款合同不匹配,银行停止了贷款投放。

  目前融资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资金缺口,电车公司多次与中行盘龙支行对接,银行提出项目公司需提供与分步实施方案相匹配的材料后,才能对项目重新启动贷款评审工作的要求。电车公司于2021年6月中旬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结合项目实际修改完善《客流测算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提交中行昆明盘龙支行审核,期间多次与银行协调对接。2021年7月29日中行昆明盘龙支行反馈:红河有轨电车项目未通过风控评审,主要原因:一是原贷款合同的浦发银行作为银团中的参与行未对项目放款,银监认为银团未组建成功一事,导致中行被处罚;二是政府对项目的后续建设方案未明确建设期限及开工时点;三是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的政府方股东)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贷的12亿元(该笔资金为财政隐性债务资金,且未用于红河有轨电车项目),其中5亿元置换到中行红河分行,中行认为此项目在中行内存在多头贷款的情况,评审难度大。电车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按中行盘龙支行要求提前结清了贷款本息。

  电车公司除与中行对接以外,还与多家金融机构多次对接,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于2022年8月4日接收了项目公司提供的融资要件,目前国开行对资料正在审核。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积极争取中国银行贷款支持。基于以上对接融资机构的情况,建议由州政府领导带队,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PV公司(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到中国银行昆明盘龙支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接,主要对接以下事宜:

  一是说明项目推进计划。提供贷款支持明确项目分步实施建设方案包括建设期限及开工时点,让银行充分了解政府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及分步实施的决心。

  二是说明项目债务情况。向银行沟通交流关于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贷的12亿元贷款的情况,消除中行认为存在多头贷款的担忧,以便增加银行重启银行的融资信心消除对项目存在风险的顾虑。(该笔债务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且未用于红河有轨电车项目,具体用于:支付开发投资公司农发行农村公路借款到期本金11,000万元、支付州水投公司光大银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支付蒙自市教育投资服务公司往来款10,000万元、支付州水投公司暂借款1,000万元、归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借款60,000万元、归还州融资担保公司暂借资金35,000万元。为及时归还到期债务,2021年2月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红河分行申请5亿元贷款,置换交通银行的到期债务,并纳入政府隐性债务系统)

  (二)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支持。经电车公司与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多次对接,2022年8月4日电车公司已向国开行提供了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论证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资料及批复文件等23项合规性融资要件,目前国开行对资料正在审核中。建议由州政府领导带队,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PV公司(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到国开行对接,明确项目分步实施建设方案包括建设期限及开工时点,让银行充分了解政府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及分步实施的决心。以提振银行对项目投放贷款的信心,对红河电车项目进行贷款评审,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三)积极争取社会资本方资本金投入支持。截至2022年7月27日,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共收到资金10.2亿元,其中:社会投资人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入4.68亿元(项目资本金3.66亿元、借款1.02亿元)、政府方投入项目资本金5.52亿元。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政府方持股比例为49%、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51%,社会资本方应到位的资本金为5.74亿元。社会资本方还应投入1.06亿元。建议社会资本方尽快注入1.06亿元,补足社会资本方资本金,解决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资金运转问题。

  (四)多方筹措资金,暂先启动M1支线与市政道路交叉路口的建设。M1支线与市政道路交叉路口建设预计共需投入2,800万元,建议由电车公司向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争取资金或银行贷款支持,以及督促社会资本方补足注册资本金,优先保障M1支线与市政道路交叉路口建设资金。

  今后,我们将认真按照住建部门的职能职责,及时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要求,继续完成未建设的线路及场段的建设。

  感谢您对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承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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