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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2〕10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2/0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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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泉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构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的建议》的第019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严格按照《红河州提升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化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州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省、州两级考核验收。2021年,依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办推进会议的工作要求,聚焦乡镇“两污”治理设施建设,制定了《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全完善了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了乡镇“两污”治理能力。为此,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正朝着“完善设施、运行规范、管理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坚持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相结合,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

  红河州始终坚持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在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体系化建设上,采取“村收集、镇处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管理治理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体系。在资源化利用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巾帼服务队、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帮干部的作用,注重宣传教育,让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同时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抓起,将果皮、废弃蔬菜作为堆肥处理,形成农家肥利用。截至2022年6月,全州116个乡镇(不含城关镇),其中99个乡镇镇区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覆盖率85.34%,建成终端处理设施37个,垃圾中转站42个,配置1吨以上垃圾车494辆,村庄配置公共垃圾箱、房、桶共45812个;完成卫生填埋场建设3个,垃圾热解项目34个;全州9670个自然村,其中6751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覆盖率69.81%。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

  由于红河州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政府财力有限,仅靠州、县两级有限的财力投入,难以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需求。为更好地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三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适时了解掌握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储备、经费统筹、指标下达等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全力推进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建设。二是加强与县市政府协调联系。建议县市政府将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建设纳入县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并把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并将奖补资金列入年度审计,有效促进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建设。三是多方筹措推进项目建设。在统筹好中央、省州、县市政府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采取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以捐款的方式,充分体现社会各阶层关注关爱基层,积极投身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建设。

  三、逐步建立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健全保洁队伍,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家园。

  坚持制度建设为抓手,建后管护有保障;硬件设施为保障,软件配套要完善。指导县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杜绝“建而失管、建而不管”的现象发生。一是建立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加快建立健全村庄卫生保洁制度和管理机制,重点对村庄公共道路、沟渠、公共场所、村间结合部等关键部位实施日扫日清,确保无长留垃圾,无卫生死角,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各村委会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教育广大村民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乱扔垃圾,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村庄整治、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庭院美化、空地绿化、村庄靓化、文明家庭等文明卫生创建活动,鼓励村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建设美丽庭院、美丽乡村、美丽家园。三是建章立制全面整治。建立和细化乡镇、村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的管理责任制,真正做到治理工作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党员先锋队、巾帼服务队等基层组织作用,结合重要节日、民族节庆等节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庄清洁行动要由面上清洁向屋内清洁、庭院清洁、周边清洁不断拓展,真正做到村庄外表美、里子美、内在美。完善卫生评比、群众评议、红黑板等制度,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人人珍爱环境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严格按照红河县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完善环卫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红河州计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61个,计划总投资57941.52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垃圾填埋厂1座,不同规模的热解、焚烧处理设施53座,不同规模垃圾转运站60余座,垃圾收转运车105辆,垃圾车箱体26个,垃圾收集箱4100余个等,所有建设内容均上报省住建厅,并已录入“爱国卫生运动上报平台”。

  截至2022年6月,红河县浪堤镇、垤玛乡建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11t;乐育镇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城处理厂处理;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配置1吨以上垃圾车13辆,村庄配置公共垃圾箱、桶3054个。“十四五”期间,红河县委托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红河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结合《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红河县近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如下:迤萨镇依托红河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计划建设配套收运设施将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运输至红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乐育镇已建有垃圾转运站,计划建设配套收运设施将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运输至红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浪堤镇、垤玛乡已建垃圾处理厂,但是由于处理厂规模较小,本次计划扩增垃圾处理规模,新增配套收运设施将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运输至垃圾厂处理;宝华镇、甲寅镇、大羊街乡、石头寨乡、架车乡、洛恩乡、阿扎河乡、车古乡、三村乡运输距离较远,垃圾量相对较小,计划建设垃圾碳化热解站进行处理。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能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将得到有效提升。

  感谢您对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跃,37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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