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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0/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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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朋院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挥红河州各种资源优势促进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14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总人口447.8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66.86万人,占红河州人口总数的14.93%,高于全省的14.91%,低于全国18.7%。预计到2022年底,红河州老龄人口将占红河州人口总数的16%以上,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当前,红河州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582所。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25所,敬老院76所,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7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454个;此外,建有老年活动场所(含老年活动室)911个。共设置养老床位1.56万张,居全省前列。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扶持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10余个政策性文件,围绕近年来老龄化日趋严峻的新形势及养老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2021年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民发〔202123号)《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红民发〔20213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34号)等文件。下一步坚持规划先行,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编制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出台相应的养老产业扶持政策。坚持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保障。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动性养老,扩大为老服务产品供给,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积极发展医护型机构养老 

  红河州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服务、增强城乡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健康养老服务”6项主要任务,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引领辐射带动红河州医养结合工作健康发展。开远、弥勒两市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市,成为云南省19家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建成了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统称医养结合机构),红河州具有医疗机构及医养服务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20个,其中,养办医机构数5个,医办养机构数15个,总计床位5134张(医疗床位2388张,养老护理床位2746张)。红河州设老年病医院1个,22个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有10个设立老年病科,占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数的45.5%95%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下一步,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内设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养型养老机构;发挥卫生健康服务网络优势,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人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巡诊、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将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人群,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准,使居家老人在家就能享受到高品质、连续性且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 

  三、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022年,红河州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400余万元,用于建设蒙自市新安所街道、观澜街道、文澜街道、个旧市沙甸街道、城区街道、大屯街道、开远市乐百道街道七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石屏县龙朋镇、弥勒市西一镇两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运营补贴、1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新建3个边境小康村互助养老服务站、6个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800户。积极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向中央申报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并获得民政部、财政部批准和项目资金2659万元的支持。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四、建立红河州旅游养老合作机制方面 

  首先,强化旅游康养项目招商,推动“康养+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依托红河州独有的康养资源,重点开发森林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研学康养等旅游产品,形成“个性化、品牌化、定制化”的多层次产品体系,让游客能够真正获得“养身、养心、养神”的健康性、文化性旅游体验,打造红河康养旅游新名片。全力推进2022年弥勒甸溪河田园综合体、弥勒冠顶山康养项目、弥勒东风新城康养示范区、建水氡泉康养小镇、石屏龙韵森林康养酒店、金平县蝴蝶谷小镇蝴蝶文化生态体验园区建设6个康养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其次,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品牌”。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西南环线建设和红河州十四五文化旅游规划战略布局。重点实施建水古城、滇越铁路保护、建水石屏一湖两城“滇南最美乡愁”之旅,弥泸一体化区域休闲度假、红河撒玛坝梯田文化旅游体验、河口跨境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实施屏边1903国际步道、哈尼梯田、撒玛坝梯田观光步道、建水云龙山等5个房车营地、金平蝴蝶谷帐篷营地等项目建设。推进开远“花稻滇南”田园综合体、世界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水泸江烟柳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旅游项目;统筹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实现“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推动文化旅游更高层面、更高水平融合发展。推进“康养+旅游”产品建设。着力提升个旧丫沙底、金平勐拉等温泉品质,打造高品质康体温泉产品;充分利用红河州区位优势和自然特点,合理布局健身休闲场地设施,依托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弥勒汽摩赛道、石屏异龙湖环湖自行车赛道等,以“体育+旅游+产业”的新模式,形成红河健康运动产品品牌。依托阿细跳月、海菜腔等歌舞文化,美食文化,中草药药浴等,着力打造哈尼族“十月年”等民族节庆,形成哈尼长街宴品牌。推进旅游避暑产品打造。着力推进弥勒太平湖、可邑、石屏龙韵养生谷、建水云龙山、金平蝴蝶谷、河口戈奎山庄、个旧戈贾等一批木屋酒店、房车营地、半山酒店等产品建设,形成新的避暑产品。 

  五、加强养老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方面 

  严格按照《红河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和有关人员的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对养老机构存在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行政处罚,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政策试点、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扶持、降低养老机构等级、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 

  六、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康养云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着力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培训先行、人人持证,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解决红河州康养服务人员不足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工作体系,形成红河州康养行业技能培训支持机制。2021年,红河州开展“康养云师傅”补贴性技能培训4175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866人次、健康管理师1190人次、公共营养师265人次、保健按摩师550人次、老年人照料1304人次。2022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红政办发〔202215号)文件,明确通过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3万人次以上。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有关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等培训。截至202276日红河州共对978人开展康养技能技术培训。下一步,将以“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为契机,督促各级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改进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同时针对多数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服务教程,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积极争取长期护理险的实施 

  红河州为一个医保统筹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目前红河州实行长期护理险的配套建设不够成熟,影响长护险运转,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需要有相关配套设施基础上运行,目前护理机构在红河州推进情况不理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自2016年开始试点,由省级向国家申请,经国家审定决定纳入试点。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已积极向省级申请,争取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试点,逐步建立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照护需求,为长期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 

  八、加强宣传 

  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助推养老事业发展。作为主要承担养老服务职能的红河州民政部门,我们将发挥自己的优势,多方式、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宣传红河州优良的区位优势、气候优势、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旅游资源优势、交通区位优势、养老政策优势,积极推介红河州养老机构建设情况,特别是利用好全国“长寿之乡”和“天然氧吧州”品牌,以吸引更多的外地老年人到红河州养生养老。一是通过州和县市媒体进行宣传。我局每年都与红河日报社、红河电视台签订宣传合同,通过文章、图片、广播等形式,尤其是通过举办报纸专版、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二是通过全省、全国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与《中国社会报》《云南民政》《云南经济信息报》等媒体密切合作做好宣传。三是通过每年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红河热线等特殊渠道进行宣传,在红河州营造养老、敬老、爱老观念,助推红河州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感谢你对红河州养老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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