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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商务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红商务函〔2021〕29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1/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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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蓉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的建议》第15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州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农贸市场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物资市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已难以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基础设施亟需升级改造,管理亟待规范和提高。

  为进一步改善全州农贸市场购物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助推美丽红河建设,州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环境全改善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民生项目,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现全州县城(城市)农贸市场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比例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整洁卫生,市场的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州商务局积极协调各县市、州市场监管局共同推进全州203个农贸市场(其中,城镇建成区农贸市场80个、乡镇农贸市场89个,村级农贸市场34个)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城镇建成区80个农贸市场已淘汰取缔3个,整合搬迁2个,巩固规范37个,提升改造29个,新建8个。其中,个旧市新建2个,提升改造9个。

  围绕你们提出的增加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的建议,我们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但因今年省、州暂无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项目资金安排。下一步工作中,州商务局结合职能职责,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组织各县市开展项目储备和上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州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等工作,同步指导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农副产品追溯、商品价格、快速检测信息公示等服务功能。

  感谢你们对我州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商务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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