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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商务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3号建议的答复

红商务函〔2021〕17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1/0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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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红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滇南中心空铁数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资金和债券发行支持的建议》第00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足额发行债券有难度的问题。按照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管理要求,专项债券发行需是成熟度高的项目,具备相应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报送当地发改、财政部门备案并逐级上报省级部门。但省级发行专项债均有一套较为复杂程序,数量是按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下达限额执行,并纳入全国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场货币流通数量等下达。各地发行情况报备财政部,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目前,滇南中心空铁数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于2019年上报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蒙发改发〔2019〕253号,该项目已纳入红河州发改委制定的《红河州“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列入“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的十大物流园区重点建设项目。今年初,红河州发改委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时,已将项目作为重点推送报省,积极争取地方专债支持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需要政府自筹的资金数额大,蒙自市政府财政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目前州级财政根据上级要求要做到“六稳”“六保”,压力比较大。近年的减税降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减收因素比较多;加之受疫情影响,边境防控、强边固防支出只增不减,收入呈负增长态势,挤不出资金支持。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和“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市场化运作原则,建议项目主管部门采取招商引资或PPP模式进行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商务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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