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21年>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红政函〔2021〕49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20 16:46

浏览次数:

王永良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弥泸大道促进弥泸一体化纵深发展的建议》(第11号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已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完成了第11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办理此件的通知之后,州人民政府站在立足当前、服务全局的高度,督促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及时成立办理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研究分析,抓好办理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办理专班。成立了以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点建议办理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州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于7月15日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三是加强调查分析。经调查显示,目前弥勒、泸西2县市之间的互联互通大通道主要由弥泸二级公路、弥泸高速公路构建。其中,弥泸二级公路实际平均昼夜交通流量6000辆左右,远未达到二级公路设计车流量5000-15000辆的标准;弥泸高速公路实际平均昼夜交通流量3600辆左右,远未达到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流量25000-55000辆的标准。弥泸二级公路、弥泸高速公路目前还能够满足“弥泸一体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四是研究路线方案。为抓好弥泸大道的前期工作,促进弥泸一体化纵深发展,指导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州、县市两级交通运输力量,共同开展了弥勒至泸西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在研究路线过程中,根据技术标准及沿线地形地势情况综合分析,现有的弥泸二级公路已经不具备改造为一级公路的条件;若新选走廊带,将需新建一条长34.8公里的一级公路,总投资将达到38亿元左右。鉴于,目前国家和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速公路、沿边国道、通乡镇三级公路、通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对于一级公路的建设,目前国家和省级还没有政策支撑、项目资金支持,仅靠州、县市两级财政,无法筹措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故此,当前暂时无法实施项目。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按照州委关于“弥泸一体化”的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根据交通量增长情况,适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研究;积极向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对接;主动研究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支持方向,待有相关政策支持时,及时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盘子,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前期条件。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27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