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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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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翔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的第6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础建设,合理布局规划城镇学前教育资源 

  为补齐学前教育短板,2015年以来,红河州全面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以农村为重点,大力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改扩建项目,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扩充全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为学前教育的普及发展奠定了基础。2020年,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红河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将“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保教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按照省州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自2019年起,州县两级教育体育局在充分考虑二孩政策、城镇化进程、普及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按“就近入园”的原则,对城镇、村级公办幼儿园的布局规划重新进行了调整完善,补充一批公办城镇幼儿园项目进入公办幼儿园新建项目储备库,将191个村级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列入“一村一幼”项目库,全力实施“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项目建设,努力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促公平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5年以来,全州已实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568个,其中新建项目128个、改扩建项目440个,争取到中央、省、州级项目资金38536.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687.95万元、省级资金2151万元,州级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也配套了1698.03万元。 

  二、调整办园结构,努力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 

  在增加全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同时,州县两级教育体育局正努力调整幼儿园办园结构,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村(居)委会场所、村民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村民富余住宅等安全房舍,以半日制、全日制、寄宿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资源的利用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增加招生学位,做到应招尽招,有效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17年下半年至今,全州已通过实施“班改幼”“一村一幼”改扩建项目,新增了300多所村级幼儿园,做到了建设全覆盖。2020年起将集中财力重点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至2020年底,全州乡镇公办中心园将实现建设全覆盖。州级在加大城镇、村级公办园建设的同时,对现有公建民营的幼儿园也在加快收回公办进程。按计划,至2020年底,公建民营幼儿园均应全部收回公办。届时,力争全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目标。 

  三、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建设管理 

  按照国家、省级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规范管理相关要求,我州已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工作机制,正加大力度规范县市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于2019年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19年,制定出台《红河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经州政府同意,由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转发了《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州级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由红河州教育体育、编办、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建七部门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州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规范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2020年8月6-11日,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查组,对蒙自、弥勒、建水、石屏4县市需整治的15个小区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其中蒙自4个(规划不到位1个、建设不到位2个、移交不到位1个)、弥勒6个(规划不到位4个、移交不到位2个)、建水4个(建设不到位2个、移交不到位2个)、石屏1个(移交不到位)。截至目前,有2个小区完成了治理任务。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相关政策。自2020年起,规划建设小区,规模达到5000人或住宅达到1500套以上的城镇小区必须按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七部门加强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职能,规划部门在小区规划阶段就严格把关配套幼儿园),坚决做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一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对于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资金投入,我局一是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实施好项目获得省级额外奖励资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保教设施设备及图书的购置资金与基建资金按照相应标准一并下达;二是争取州级财政给予项目配套资金。但因州级财力有限,基本只能落实新建项目的配套资金。此外,2018年秋季学期以来,州级已执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截至目前,全州尚有泸西、元阳、绿春、河口4县未能落实到位。州县各级财政还出现统筹公办园保教费收入未全额返还的情况。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公办幼儿园的发展。 

  四、加强民园管理,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在加大民办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我局注重抓好民办园依法管理、规范办园的工作。一是认真执行《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通过把好办园入口关,做好民办园办学许可的行政审批以及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二是加强无证园管理。将无证办园纳入监管范围,加大排查、整改、扶持力度,防止无证办园情况再度发生。明确要求民办园应合理布点,民办园之间的直线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无证园的实际情况分类整治。目前全州仅有2所(蒙自1、弥勒1)待完善整改后取得办园资质。三是幼儿园一律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根据近期办园情况巡查发现,各县市均不同层度出现幼儿园收费不规范问题。我局将及时加大巡查指导和整治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幼儿园乱收费行为发生。四是加强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通过鼓励幼儿园积极开展等级创建工作,进行办园行为自我监测评估,加大州、县市级专业指导力度,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不断提高。全州49所一级示范园中,民办园就有27所。 

  五、重视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面对我州幼儿园数量急剧增加,新入职的幼儿园教师数量不断增多,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占比不足50%的现状,我局采取了多种途径竭力解决师资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够的问题。一是通过逐步增加教师编制,招聘特岗教师,小学教师转岗培训后上岗,实施专项招聘计划等措施,不断补充学前教育教师。二是坚持持证上岗要求,加大州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园长与教师专业提升培训力度。积极争取跟岗研修培训指标,以国培计划、省州专题培训、网络研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园长持证上岗率、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占比,促进园长、教师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各县市均依据幼儿教师招聘相关政策,加强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 

  为全面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公办、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我局根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规定和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方案,明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管理规定开展对幼儿园活动和教育过程的质量监控与指导,州级加强办园行为督查、评估与巡回指导,逐步形成各级动态多元的评价与分析反馈机制。近年来,我州不断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加大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督查力度,鼓励各县市及幼儿园因地制宜开发游戏化课程资源,实施好以游戏活动为主的保教活动。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高。鉴于每年均有一批新增幼儿园,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办园质量的督查、指导与监管工作,为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不断努力。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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