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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2号建议的答复

红自然资函〔2020〕18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12/0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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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创建蒙自市国家优质水果特色园区的建议》(第0142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意见建议(一)“针对用地审批难的问题,恳请州级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亩产业园用地指标支持”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及时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为适应蒙自市经济发展需求,解决蒙自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筹和引导作用,我局督促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积极支持蒙自市根据项目用地需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一是指导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用好用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政策,适时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统筹调剂县域可调剂的用地指标用于解决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缺口。本轮规划期实施截至目前,蒙自市已开展文澜街道办事处、雨过铺镇和草坝镇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其中,文澜街道办事处和草坝镇为保障陆续新增项目的用地指标,已先后开展了2次规划修改),规划修改后保障了建设项目用地指标307.97公顷。二是启动县际指标调整,从河口县调剂150公顷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到蒙自市,通过编制《蒙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改方案》,以解决蒙自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和省自然资源备案工作,修改方案已通过州级审查。

  为积极推进蒙自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已保障了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用地(天马路和机场道路交叉口)5.7973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并督促和指导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结合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在此次调规中予以保障规划指标。其中涉及现代农业发展的项目有:西北勒乡苹果电商冷链物流中心用地2.3263公顷、新安所石榴博览园配套项目用地4.71公顷和芷村镇东部山区冷链物流项目用地3.32公顷。

  二、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近几年来,为支持全州重点项目建设,我局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均按照“优先保障,应保尽保”原则,切实保障了项目落地。今年以来,国家对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要求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按照分类保障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对于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于未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在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前提下,涉及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根据项目立项和用地实际情况,可采取分段和分期分批报批方式保障用地。对于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有关要求,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以保障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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