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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5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0〕21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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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华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边境县乡镇、农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10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研究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3 年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健全的目标,明确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绿色债券等方式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适当支持的资金保障措施。 

  自2016年8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启动以来,省、州不断加大对河口、金平、绿春等沿边县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已投入近6000余万元用于边境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其中,河口县累计投入资金约1465万元,共建成乡级垃圾处理场4座,累计购置垃圾运输车辆14辆,累计发放户用垃圾桶约612个。编制完成相关项目可研1个(县域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并得到批复,现正在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们相信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和储备,将切实改善乡镇、农场垃圾乱堆乱放影响生态环境的局面。 

  近日我局对全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一次综合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源配置不合理、治理体系不完善、设施设备闲置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们将建议河口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一方面加快完善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提高乡镇生活垃圾的收转运能力;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通过共建共享的方式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增设垃圾中转站、卫生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项目等设施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垃圾收转运能力。另一方面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方法、制度的宣传,引进有机肥生产企业等方式,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入手,对乡镇生活垃圾进行有效治理。我们相信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和储备,将切实改善边境县乡镇、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影响生态环境的局面。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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