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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3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0〕15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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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忠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第01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所提的乡镇“两污”设施建设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特别是贫困县乡镇镇区“两污”设施建设更是重中之重。自2016年8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启动以来,省、州不断加大对屏边、金平、绿春、元阳、红河等贫困县乡镇“两污”投入力度。

  近年来屏边县在乡镇“两污”治理方面已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情况。采取“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就地就近收集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全县基本达到镇区生活垃圾和村庄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覆盖率100%。已建成新现镇、湾塘乡两座集镇垃圾处理厂独立处理镇区及周边村庄垃圾,其余乡镇镇区及周边村庄垃圾通过收集转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全县累计建成垃圾房38座、垃圾池410座、垃圾焚烧炉423座已实现镇区垃圾处理设施未覆盖村产生垃圾全部就地减量收集处理。二是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目前,湾塘乡已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余乡镇正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全覆盖。

  通过以上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切实改善屏边县乡镇因“两污”治理不到位而影响周边人居环境的局面,但因全州乡镇数量较多,且所需资金数额庞大,州级财政困难而上级补助到位资金有限,自筹资金建设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局一方面将继续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联系,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争取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贷款支持,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落地提供重要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加快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积极探索建设维护成本低,治理效果好的处理设施建设和处理方法,积极在全州营造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逐步使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和做法深入人心,为下一步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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