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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旅发委

发布日期:2018/10/1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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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旅函〔2018〕9号

姚广兵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临安古城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第233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州历来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和A级旅游景区建设,成立了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旅游、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等30多家州级部门为成员的红河州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全州旅游产业发展重大事项。为加强全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成立了红河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抓好全州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因此州级不再成立单独的个别景区创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州委、州政府积极支持创建高等级景区,在《关于建设旅游强州的决定》中已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景区创建的保障和奖励措施:对评定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A级旅游景区奖励5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州、县各承担50%,并在用地保障、金融支撑和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预算法第三条规定及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州级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建议由县级将专项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省旅发委已将我州建水临安古城、元阳哈尼梯田列为重点支持创建5A级旅游景区,州旅发委将积极协调,争取将景区列入全省2019年5A级创建备选景区。

  四、州旅发委创新推动旅游投融资。在全省率先设立规模为50.015亿元的红河浦发旅游投资基金,其中投放8亿元支持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项目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还将借助州旅投公司企业信用AA评级资质,积极包装融资产品,重点围绕高A级景区创建等项目开展多渠道融资,同时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建水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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