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编制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获得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hh.gov.cn/)搜索,也可以到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微信订阅号:红河市场监管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

  (三)公开时限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可以申请获取。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明德路口,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3728746(电话及传真);邮政编码:661199;联系邮箱:hhzscjg@163.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红河州纪委监委派驻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办公电话:0873-3746498

  办公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明德路口,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6611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2.红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