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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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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打牢红河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强化农业产业发展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州委“13568”工作思路,在扛牢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耕地保护责任基础上,坚持以绿色有机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设施装备为支撑、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增收富民为目标,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突出加工业和服务业增值,走农业产业化和科技进步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之路,不断提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贡献度,促进全州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4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973亿元增加到300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21年的31:47:22调整为23:53:2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以上。

  (一)粮食产业。巩固提升粮食产销平衡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产量稳增不降,口粮绝对安全。到2024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578.4万亩、185.1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36亿元。

  (二)水果产业。围绕打造中高端水果“一流产区”,着力推进标准化种植、现代设施栽培、采后分级分拣、区域品牌培育等重点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到2024年,全州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310万亩,产量、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348万吨、364亿元分别增加到380万吨、554亿元,其中,绿色高效设施小浆果面积达到7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到70亿元,力争居全省首位。

  (三)蔬菜产业(含食用菌)。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云南省重要“菜篮子”保供基地,着力推进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提升小包装蔬菜比重。以现有野生菌林区为基础,加强野生菌繁育保护和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人工菌种植。到2024年,全州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235万亩、430万吨、182亿元分别增加到245万亩、458万吨、376亿元,其中,食用菌总产量稳定在4万吨以上、产值稳定在8亿元以上,力争居全省第二位。

  (四)花卉产业。围绕做好“品种、品质、品牌”三篇文章,着力推进鲜切花、盆花等新优品种引育繁推、无土设施栽培,提高种用花卉市场占有率,提升花卉品牌的国际国内知名度。到2024年,全州花卉种植面积稳定在27万亩左右,鲜切花产量、花卉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9.36亿枝、103亿元分别增加到11亿枝、176亿元。

  (五)中药材产业。大力推进以灯盏花、砂仁、草果等药材的标准化种植,加大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中药饮片和药食同源产品开发力度,大幅提升道地中药材水平。到2024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130万亩、16万吨左右,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16亿元增加到256亿元。

  (六)牛羊产业。建设云南省重要的草食畜产业基地,着力推进良种繁育提升、基础母牛(羊)扩群增量、标准化规模养殖和以菌草为主的草饲基地建设。到2024年,全州牛羊出栏、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35万头(只)、135亿元分别增加到170万头(只)、256亿元。

  (七)生猪产业。巩固云南省重要的“肉篮子”保供基地,着力推进种猪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屠宰精深加工等重点工作,推动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到2024年,全州生猪出栏、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526万头、392亿元分别增加到610万头、574亿元,力争居全省第二位。

  (八)茶叶产业。抓住绿春县“一县一业”政策利好,着力推进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无性系良种茶园建设、低产茶园改造、绿色有机茶园认证等重点工作。到2024年,全州茶叶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40万亩、3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20亿元增加到53亿元。

  (九)乡村旅游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花卉、水果、蔬菜、茶叶、梯田红米等产业农文旅融合,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到2024年,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258万人次、247亿元增加到1674万人次、450亿元左右。

  (十)烟草产业。提升烟叶生产质量和烟草生产技术水平,构建以烟稳粮、以烟促粮、粮烟融合、一体发展的新型种植结构,打造开远市万亩粮烟协同发展示范区,争做粮烟协同发展、烟区乡村振兴、核心烟区恢复的典范,形成技术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资源充分利用的烟草加工及配套产业集群,促进全州烟草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24年,全州烟叶种植面积稳定在56.6万亩,烤烟产量稳定在153万担,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67亿元。

  (十一)天然橡胶产业。以稳定面积、稳住产量、提升品质为重点,加快推进胶园更新改造、生态胶园建设、采胶和加工工艺技术创新应用。到2024年,全州天然橡胶种植面积、干胶产量分别稳定在90万亩、3万吨左右,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3.7亿元增加到7.6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坝区耕地质量,努力提升山区半山区耕地、园地质量,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园地提质改造工程。到2024年,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60万亩以上,提质改造2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占比由28%提高到40%以上;农田有效灌溉率由31%提升至34%以上,在13县市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力争耕地质量等级达到5.2。

  (二)强化绿色发展引领。以异龙湖和“三海”流域为重点,开展土壤普查,探索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模式和长效机制。巩固实施蒙自市、开远市、个旧市、石屏县、建水县、弥勒市、泸西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成果,开展弥勒、开远、蒙自、建水、石屏等县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梯田红米和小香葱2个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开远、建水等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全面推进茶园绿色有机生产,推动小浆果、葡萄、石榴等优势果种采用现代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在异龙湖流域开展蔬菜BLOF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在建水县、石屏县建设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2个,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25个。到2024年,全州新增绿色食品认证295个、有机产品认证285个。

  (三)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大力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到2024年,全州建设水稻、马铃薯、玉米、小麦全程机械化示范区2千亩以上,辐射带动全程机械化5万亩以上。大力推广设施栽培和水肥一体化无土栽培技术,到2024年,实现全州花卉设施栽培面积达8万亩以上,其中鲜切花设施栽培比例达到60%。开展番茄、茄子、黄瓜等茄果类、瓜类蔬菜品种、人工菌的绿色高效设施化栽培,到2024年,全州蔬菜设施栽培面积达到16万亩。在蒙自、建水、弥勒等县市新建以蓝莓为主的小浆果绿色高效设施栽培基地5万亩。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及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数字农业”场景应用,形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一张图”,到2024年,申报认定数字农业示范基地8个以上。

  (四)做大产地初加工。提升重点产业产地初加工能力,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分类分级,提高商品化处理水平。水果产业重点推进分选线建设,在石榴、柑橘、蓝莓等果种产区新建中高端果品分选线6条,初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蔬菜产业重点推进蔬菜产地采处、小包装生产、净菜配送,以明康汇、合盛、百源果蔬等公司示范带动小包装蔬菜占商品比重达25%以上。花卉产业重点推进开远花卉园区鲜切花采后处理中心、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实现园区鲜切花优质率达到80%以上。中药材初加工重点推进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提高砂仁、草果、八角等大宗原料药加工能力。茶叶产业继续实施初制所规范达标,3年内新改造提升28家以上,加大对天然橡胶初加工厂设备升级和工艺技改力度。畜产品重点推进温氏集团2500万羽家禽项目建设,以民之源畜禽屠宰、吉源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提升肉制品分级分割、生鲜速冻和集中屠宰规范化程度。

  (五)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链长制,聚焦重点产业,完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加工体系,围绕山东天同、红河佳裕、柒瑞结、鹏欣、创森、尚古堂、光筑农业等链主企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作用明显、品牌效应显著、利益联结紧密的全产业链企业。力争到2024年,全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产值(营业收入)突破987亿元。

  (六)推进加工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培育要素聚集、产业链条完备的加工园区。提升完善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河口边合区、石屏工业园区、建水青云轻工业园区等食品加工园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绿春县哈尼有机茶现代农业产业园、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逐步构建产业园区(集聚区)为点、产业集群为线、产业强县为面的重点产业布局。到2024年,重点产业加工园区年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

  (七)推动市场拓展畅通。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健全产销衔接、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供应链,在13县市持续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依托农交会、农博会、南博会等大型展会,持续推介红河州优质农特产品,提升红河州农特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改造提升弥勒滇东南、蒙自观音桥、泸西滇东3个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完善提升15个规模适度的服务型田头市场,新建仓储保鲜设施90座以上,全州农产品网络交易额达到53亿元。

  (八)培育优特农业品牌。深入挖掘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生态资源价值、民族文化内涵,培育优势特色品牌,利用网络、媒体做好红河州农业整体品牌形象宣传推介,打造“红河蓝莓”“梯田红米”“七彩云菊”“蒙自石榴”等区域公用品牌,选推更多名品名企进入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和云南省绿色食品品牌目录,推动形成红河州农业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集群,培养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到2024年,全州名品名企总数达到20家,绿色食品品牌达到60个。

  (九)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功能、丰富业态、创新场景,推动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发展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积极向农业农村部推介红河—元阳哈尼梯田文化之旅、石屏—建水“滇南最美乡愁之旅”等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到2024年,全州建设“中国最美休闲乡村”9个,建成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1个,建设城郊休闲田园30个、田园乡村10个、乡村新业态示范点20个。

  (十)整合优势产业集群。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区为引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依托,加快发展现代特色产业。推动“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20个省级产业基地建设,以蒙自市、开远市“一县一业”创建示范为引领,带动形成县县创建格局,实现全州优势产业集群联动发展。到2024年,巩固蔬菜、花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开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果,新增“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1个、农业产业强镇2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个、产业基地110个。

  (十一)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壮大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4年,全州县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从2021年的255家增加到280家以上;县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从2021年的186家增加到240家以上;农业企业由2021年的7248家增加到11000家以上,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21年的540家增加到826家,其中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龙头企业实现13县市全覆盖。

  (十二)提升种业发展能力。围绕粮食、畜牧、花卉、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水稻品种选育、杂交玉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实施种业龙头企业扶优行动,以牛牛牧业、虹之华等种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企业申报,在研发、示范、推广等环节给予重点扶持。到2024年,创建省级特色农作物种子和畜禽良种繁育基地2个,建设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9个、食用菌菌种培育研发生产基地1个,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十三)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开远花卉无土设施栽培技术集成、泸西商品蔬菜小包装化集成技术运用、元阳梯田有机红米关键技术标准研究集成和示范、蒙自建水石屏水果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屏边金平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弥勒家畜种质资源开发和高效养殖、元阳特色饲草资源化等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应用。加强动植物疫病等监测与防控,提升生物生态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弥勒市、石屏县2个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中心建设。到2024年,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十四)加大跨境合作力度。精准对接RCEP国家市场需求,增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两平台、六体系”功能,支持企业利用RCEP关税减免政策,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外贸企业加快发展面向RCEP市场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探索“保税仓+边境仓+海外仓”联动机制,支持红河州有实力的企业积极“走出去”,配套建设海外仓、境外展销中心等基础设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造2—3个产业型和功能型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一批跨境电商边境仓、海外仓与跨境商品展示线上线下体验店。着眼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强化对农业龙头企业对外投资引导和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到境外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规模。到2024年,新增全州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60个,新增备案基地面积3万亩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农业现代化发展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各县市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调度,亲自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州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投入机制。州级财政要在稳定现有投入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对新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名牌名品创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奖补。要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巩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探索开展特色产业收益保险试点。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推广运用 “一部手机云企贷”、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脱贫县要用好有关政策,确保不低于50%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三)优化用地保障。要加强和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在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可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发展无土栽培等设施农业。积极支持在可以垦造耕地的荒山荒坡发展林果业。

  (四)加强督促考核。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州级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县市为单位,定期通报各县市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8月29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旗帜鲜明地提出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州委“13568”工作思路的内在要求,总结了近年取得的积极成效,立足当前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现状与基础,聚焦粮食、水果、蔬菜(含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牛羊、生猪、茶叶、乡村旅游、烟草、天然橡胶等11个重点产业,紧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细化提出了1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年度建设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目标任务可落地、可达效、可考核。

  二、主要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为不断提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到2024年,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973亿元增加到300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21年的31∶47∶22调整为23∶53∶2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业。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耕地保护三条底线,树立大食物观,聚焦粮食、水果、蔬菜(含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牛羊、生猪、茶叶、乡村旅游、烟草、天然橡胶等11个重点产业,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绿色发展引领、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做大产地初加工、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推动市场拓展畅通、培育优势特色品牌、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整合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提升种业发展能力、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加大跨境合作力度等14个方面重点工作,以目标为引领,以结果为导向,推动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农业现代化发展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二是完善投入机制。在稳定现有投入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对新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名牌名品创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奖补。三是优化用地保障。加强和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在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可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发展无土栽培等设施农业。积极支持在可以垦造耕地的荒山荒坡发展林果业。四是加强督促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县市为单位,定期通报各县市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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