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5:0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电话:0873—3730353;邮箱:hhzzfxw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州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州新闻宣传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话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使政务公开有章可循和落到实处。

  (二)做好新闻发布信息公开。2020年,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坚持对新闻发布会实况、新闻材料等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对州委、州政府新闻发言人、十三县市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州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等常规性工作或内容做到定期公开。

  (三)大力推进新媒体建设。围绕我州对外宣传工作,开办“红河发布”今日头条号、快手和抖音号的,形成宣传矩阵。截至2020年底,各平台累计发布34场新闻发布会信息。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2020年,我办共举办34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和解读了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战略、政策举措、行政法规、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话题,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媒体理性客观报道。并在后续的连续发布中,针对舆论关注重点、焦点,精确谋划、及时发布,解答公众疑惑,有效引导舆论正确走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意识,协调相关单位围绕产业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等主题进行新闻发布。

  (二)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相关公开信息,做好“红河州网上新闻发布厅”各栏目内容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