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09:5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医保局办公室(电话:0873—3724418;邮箱:hhz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全州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紧扣医疗保障工作中心和医保领域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公开责任。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副局长李志昌具体分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抓,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抓好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各级各部门公开意识和理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公开制度,保障依法公开。制定出台《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细化公开办法、制定公开清单。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三)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政治自觉。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把《条例》作为学习重要文件议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原文传达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条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选送办公室主任白垚森及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医保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使干部职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原则、范围和程序,强化政务公开刚性约束,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主动公开的行动自觉。

  (四)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2020年,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综合利用“红河医保”APP、农村信息公示栏、报纸、电台等媒介和渠道发布医保重要政策,不断打造“阳光医保”体系建设。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通过其他网站发布信息100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6条,其中,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条,预决算信息2条。主办州人大代表建议6件和州政协委员提案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公示。

  (五)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回应。2020年3月26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围绕“六稳”“六保”接受蒙自融媒体中心采访,对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2020年7月8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带队参加红河州医保扶贫新闻发布会,对医保行业扶贫政策及待遇保障落实进行公开发布,就医保行业扶贫政策答记者问。2020年7月24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带队参加红河热线,解读医保重要政策,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集中答复,提出解决方案,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5个,线下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州相关工作计划和要求,压实依法主动公开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选齐配强业务骨干,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数量。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医保民之所盼。结合红河实际,科学制定《红河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聚焦民生,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着力打造“阳光医保”体系建设,更好保障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