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4:51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B区304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8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公开、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守正创新,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高质高效做好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主动公开信息89条,其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信息”13条,均为转发应急管理部文件;“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3条,为每月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简况;“安全生产监管举措与进展”信息14条,包括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通知、函的信息10条、州人民政府印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2条,转发应急管理部及省应急厅信息各1条;“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12条,为每月安全生产预警研判;“灾害救助信息”13条,涵盖灾害救助资金信息及灾害救助相关文件;通知公告24条,其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12期、拟确认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非煤矿山)公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各3条及其他通知公告6条。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发布相关政策、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共46期180条。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红河网主动公开信息20余条。共收到来信来访件6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69号),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已办理2件,1件为重复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校对,确保公开信息表述准确,避免发生信息泄露情况;持续动态更新、规范发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法定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部政府门户网站上“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板块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政治类敏感信息错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加强对“红河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行,不断提升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定期做客《红河热线》节目,与听众、网友就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话题进行交流,向听众、网友解读应急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和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红河州应急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定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统筹推进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充实;二是内容的发布不够新颖,缺少吸引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把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保障力度,实行有效监督,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处理能力,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全州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丰富网站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