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安监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01 16:38 字体:[]

  2014年,州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加强政务服务,积极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现将红河州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州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全州“机关树形象、服务新发展”作风建设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州安监局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建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进宏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的领导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局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完成州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制定了严格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程序、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并公布了申诉和投诉电话。三是结合业务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编制了以工作动态、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及标准,机构职能、公文公告、事故快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服务指南、发展规划、四项制度为主要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4年,州安监局机关网站共发布信息410条,局机关网站已经成为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政务服务的基础平台。四是密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完善了了96128政务查询专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对不属于本局监管业务范围的工作也按照要求告知了来访人员具体的对口单位,对群众反映的举报和检举也迅速转交相关部门和业务处室办理。2014年中,共接听96128专线电话86次,均由话务平台直接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公文公告、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

  (二)主动公开形式

  州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二种,一是利用红河州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等平台公开。二在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电台上公开,以及利用96128热线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受理,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答复。2014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州安监局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94号)要求,严格执行。2014年,州安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州安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抓好日常信息公开同时,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从以下方面抓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落实好安全生产分析信息公开。州本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由应急办负责对安全生产日调度和每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采集汇总,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汇总收集整理成周、月和年分析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落实好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信息公开。由应急办将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报送的较大以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进行梳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落实好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州级负责查处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州政府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由调查事故的科室(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信息由协调科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

  五是落实好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由协调科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信息公开。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