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6:35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湖路与平湖路交叉口,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05537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文旅行业纾困帮扶、公共文化服务、文旅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文旅品牌宣传推广等文旅重点工作,重新编制《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273条。做好政策解读,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和图解4篇。参加“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五场——民生事业发展专场发布会。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政国家和我省推荐转发的信息,“红河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1条,发布新浪微博1478条,发布抖音视频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69号),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收到来自政民互动平台的网民留言6件,均按时受理答复。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校对,确保公开信息表述准确,避免发生信息泄漏情况。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红河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账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并积极更新信息。共收到12345热线19件,均按期办结,办结率100%,服务质检合格率95%以上。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推进。压实责任,明确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具体职责,及时整改监测发现的问题。完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偶有更新频次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全面公开仍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二)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内容、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文旅重点工作信息,不断提升“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文旅品牌,助推全州文旅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