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2:38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175,传真:0873—373217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各项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全年共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办理中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任何费用。公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182项。共处理群众来信、投诉举报82件次,其中,信访系统18件,省卫生健康委转办5件,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22件,政府统一信箱15件,其他途径来信来访22件,按时办结率100%。在“红河卫健”公众号发布各类卫生健康工作信息153条,编发红河卫健信息10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州卫生健康委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在工作中,强化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公开机制。州卫生健康委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实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拓展优化了政民互动的路径和方式。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每周五机关例会上,州卫生健康委适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能够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州卫生健康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群众对全州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增强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紧扣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抓好卫生健康领域政策范性文件的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3.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州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在委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上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