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10:36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外事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公布,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B220,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732102,邮箱:hhzws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州外事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政府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助企纾困、对外开放、民间交往、友好城市、支部共建、中越跨国春晚暨边民大联欢、中越边境联合踏查等涉外重点工作,重新编制《红河州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45 条。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红河广播电视台、红河日报社等积极发布周边外事、边境动态、越南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等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掌握对外交往情况和周边国家动态,及时为在红河外籍人士提供有效的援助,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69号),我办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邮箱、邮寄地址、传真等信息,同时,线下受理渠道通畅。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投诉举报情况,没有行政复议情况,没有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校对,确保公开信息表述准确,至今未发生信息错漏情况。。

  (四)平台建设方面。州外办没有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依托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红河州融媒体等平台,2023年度我办在各类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公布信息45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推进,压实责任,明确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具体职责,及时整改监测发现的问题。完成2023年度全州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照2022年云南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深入查找出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各科室抓好整改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全面公开仍需加强,在大型外事活动、口岸经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二)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做好新时代政府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内容、要求。二是2024年继续围绕州委、州政府以及部门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涉我办的重点工作信息,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推红河州对外开放跨越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州外办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