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14 17:48 字体:[]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政府公开信息网的建设、网站制度、上载公开信息内容等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编制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公布宣传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8]53号)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红政办发[2008]157号)精神,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对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公布与网站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办主任胡剑英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综合科作为办事机构总体协调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及各科室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各科室指定了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公开信息的草拟、报审等工作。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全办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材料,使全办职工在思想上、认识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办于2008年7月开始筹建网站,同时进行了开设栏目的计划、上载内容的审定工作,于2008年8月开通了《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最新公开信息、机构职能、四项制度、因公出国任务审批护照签证通行证及签注信息等6个栏目。2010年7月又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开通了集群网站,设置了新闻动态、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政策法规、机关党建、出国提醒等栏目,满足并保证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宣传与公布。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来文我办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办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除保密和少数敏感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关党建类信息14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外事侨务业务类信息10条,机构设置、通知公告类信息28条,在线办事类信息6条,出国提醒68条,签证信息8条、扶贫消息10条、邻国动态43条、本地新闻动态33条。

  公开形式: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

  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红河州人民政府集群网站

  以及其它形式。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栏目及内容还需要调整充实。我们将在相关法规规定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责任到人,严格上载内容审批制度与相关程序,更及时有效地利用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网做好本单位及全州外事侨务工作动态与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工作。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蒙自天马路67号红河州行政中心政府大楼B220,咨询电话:0873-3732102,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