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商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6 16:2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红河州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解读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红河州商务局电子商务信息科联系。地址:蒙自市观澜路红河州商务局,邮编:661100,电话:0873-374326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红河州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商务运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着力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公开的信息覆盖了《条例》规定的主要方面。公开内容除原有的政策法规、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外,还增加了“双随机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2018年,州商务局对照州政府规定的第三方评估参考指标,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详细划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充实完善了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服务公开内容,将政府采购领域信息、脱贫攻坚领域信息纳入公开范围,研究将“五公开”嵌入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并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步的清理。

  (三)健全组织结构,明确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各相关科室组成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信息公开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科室领导将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8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29条。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件,已全部完成办理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8年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0。

  (六)行政复议情况。2018年涉及州商务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七)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州商务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为零。

  (九)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和培训情况。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2次,接受培训人数32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公开的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的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也需进一步加强。2019年,红河州商务局将结合贯彻《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梳理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汇总有关疑难复杂经典案例,学习借鉴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其他部门的有益经验,不断总结改进,提升公开水平。

  (二)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在推进信息开放的同时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

2019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商务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2 

单位负责人:杜应昆     审 核 人:蔡云飞 

填  报  人:莫岩兵          联系电话:3743260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