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红河州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15 10:5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方面,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商务局法规信息科联系(电话:0873—3743260)。

  一、 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红河州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商务发展大局,紧扣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内容扩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落实责任、规范运转

  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一套完备的政务公开基本制度。

  (二)  丰富平台,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对红河州商务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和红河地方商务之窗信息公开栏充实相关商务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更加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在红河州商务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和红河地方商务之窗网上公布本局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和程序等;三是通过新闻媒体、红河商务信息不定期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会议、文件、资料等形式主动公开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全州商务工作重要事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和更新速度。2015年,红河州商务局向《红河州商务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和红河地方商务之窗网站推送信息1500余条,特别加大了县市级商务信息工作的报送力度,信息报送较以前有了数量上的明显提高。二是加大行政审批工作力度和其他类政府信息公开。局窗口全年未发生投诉或被追究过错责任的事项。2015年在红河州商务局政府集群网站整理编辑发布我州各类商务经济信息618余条,红河商务之窗网站948条。2015年分别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后台网站、红河州政府集群网我局网站、红河商务之窗网站发布实时公示我局重要事项4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41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 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全州商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规定》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承担信息公开任务的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方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新模式,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发挥好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全州商务发展情况。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做好公开年度重点工作、热点工作,及时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商务政策和项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商务工作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红河州商务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