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31 17:52 字体:[]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及时进行了局领导分工安排,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以及责任科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根据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行了分解细化,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保密审查人员,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策同步解读,及时回应热点 

  我局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了州委、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最新要求,有效地提高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推动全局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3月15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做客《红河热线》,以直播交流的形式为广大听众、网友解读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为听众解难答疑4个,并在中国红河网“红河热线”栏目进行直播。9月24日,我局参加红河州2019年国庆假日文化旅游信息分享会,介绍了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同时对今后广大人民群众在红河州旅游过程中需要咨询投诉的方法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置响应承诺。对出台的红河州全面推进游客集中区域“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及时的、图文并茂的解读,让群众更加直观、准确地了解政策规定。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维护好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栏目,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2019年,我局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018年度决算和2019年度预算情况,以及由我局主办的第111、155号人大代表建议,第176、250、251、252、253号政协委员提案,第191号政协委员提案续办的办理结果。加大履职公开力度,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信息27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发布信息202条,其中“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政策文件、行政处罚信息等35条;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监管动态、专项整治、信用信息等147条;在“质监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0条;在“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8条;在“价格执法”执法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条。公开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三期共10件,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31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情况8期、基本药物抽验公示1期、药品监督抽验公示1期、药品零售企业新办证公示5期、药品零售许可证注销公告4期、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10期、撤销GSP证书公告1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公示4期。 

  (四)抓好平台建设,规范保密审查 

  根据工作职能职责,我局积极与省局和州政府办对接联系,主动完成与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链接更新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查漏补缺。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对办事指南进行自查,确保要素全面、材料准确,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窗口业务,实现“一窗受理”,最大限度提升窗口利用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层层审核,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栏目还未完全整合。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与省局和州政府办的沟通和对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